衛計委、發改委、扶貧辦等15部委近日聯合發佈《關於實施健康扶貧工程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將提高醫療保障水準,切實減輕農村貧困人口醫療費用負擔。新農合新增籌資加大對大病保險的支援力度,通過逐步降低大病保險起付線、提高大病保險報銷比例等,實施更加精準的支付政策,提高貧困人口受益水準。
衛計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水準逐步提高。但是,由於新農合和大病保險的保障水準還有待提高,醫療救助制度兜底線能力還要進一步增強,新農合、大病保險制度與醫療救助、大病救助制度之間,在對象、程式、標準、資訊等方面缺乏有效的銜接機制,政策的合力尚未形成;縣級醫院治療大病的能力不強,縣域外轉診率高,貧困地區地方病、傳染病防治任務依然較重,慢病患者逐年增多,導致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比較突出。根據國務院扶貧辦建檔立卡統計,因病致貧、因病返貧貧困戶佔建檔立卡貧困戶總數的42%,患大病的和患長期慢性病的貧困人口疾病負擔重。
針對這類問題,在提高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水準方面未來將有多項重要舉措。其中之一為提高醫療保障水準,切實減輕農村貧困人口醫療費用負擔。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疾病應急救助、醫療救助等制度的銜接機制,發揮協同互補作用,形成保障合力。
具體而言,將加快完善基本醫保制度,對農村貧困人口實行政策傾斜。新農合個人繳費部分按規定由財政給予補貼,門診統籌覆蓋所有貧困地區,提高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新農合新增籌資加大對大病保險的支援力度,通過逐步降低大病保險起付線、提高大病保險報銷比例等,實施更加精準的支付政策,提高貧困人口受益水準。
同時,加大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力度。對突發重大疾病暫時無法得到家庭支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臨時救助幫扶力度,積極發動慈善組織等社會力量進行救助。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醫療康復項目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提高農村貧困殘疾人醫療保障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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