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樓市新政實施 二套普通住宅最高可貸187萬元
■本報見習記者 劉 萌
3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市規劃國土委、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市銀監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聯合舉行新聞發佈會,北京樓市調控進一步升級。政策調整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認房又認貸”、二套房普通住宅及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提高、貸款年限縮短。
首套房認定的門檻提高,改善型購房杠桿降低,這樣的新政對於換房族影響明顯。
二套房首付款大大增加
根據3月17日發佈的《關於完善商品住房銷售和差別化信貸政策的通知》要求,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市已擁有1套住房,以及在北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執行現行首套房政策,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自住型商品住房、兩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通知同時要求,暫停發放貸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個人住房貸款(含住房公積金貸款)。另外,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滿3年及以上,若交易對象為個人,按照北京市限購政策執行。
按照通知要求,此項政策自2017年3月18日起執行。
值得一提的是,在北京市場上,關於普通住宅的認定標準非常嚴格: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單價或者總價未超過政府指導價。上述三點不滿足任何一條即為非普通住宅。
根據2014年最新調整的普通住房認定標準:五環內為單價低於39600元/平方米、總價低於468萬元;五環到六環為單價低於31680元/平方米、總價低於374.4萬元;六環外為單價低於23760元/平方米、總價低於280.8萬元。只要單價和總價兩個標準符合一個,就算普通住宅。
目前,除了自住房,北京大部分新建住宅都屬於非普通住宅,也就是説,如果購買二套新房,大部分人都要按照80%支付首付。
對於購買二套二手房,怎樣貸款合適的問題,《證券日報》記者諮詢了北京地區某房産仲介。工作人員給本報記者算了一筆賬。以一套售價為600萬元的房子為例,為了首付款比例最低,網簽價最高可以做到468萬元,按照購買普通自住房不低於60%的要求,該房子最高可貸款187萬元(468×0.4),也就是説買家需要拿出413萬元(600-187)作為首付款,這還不包括稅費、仲介費等其他支出。
如果按照該房屋的評估價貸款,由於評估價一般為房屋市價的85%,由於上述600萬元的房子不屬於普通住宅,首付款的比例需不低於80%,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子最高可貸款102萬元(600×0.85×0.2),也就是説買家需要拿出498萬元作為首付款。按照這樣的計算方法,買房者的首付壓力更大,一般總價超過1000萬元的房屋選擇首付80%會比較合適,但是需要承擔非普通住宅的大量稅費。
若是購買二套房,由於新政暫停發放貸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個人住房貸款,按照商業貸款187萬元,執行利率為5.39%(基準利率1.1倍)來計算,25年期等額本息還款的月供較30年期將增加871.96元。
認房又認貸門檻高
根據3月17日央視新聞的解讀,“認房又認貸”中所指的貸款,除了在北京購買住宅時的貸款之外,在北京購買商住兩用房、在其他城市購買住宅和商住房時貸款的,都會被納入“認房又認貸”的範圍。
不過,《證券日報》記者走訪多家房産仲介了解到,由於官方口徑的文字描述都不具體,對於商品房是否納入“認房又認貸”的問題還有爭議,也許在執行層面,新政會根據情況微調。
《證券日報》記者諮詢業內人士,有關二套房的認定具體執行如下:第一,認房是指認北京的房。如果全款在北京買的房,沒有貸款記錄,需要賣掉再買,仍算首套;全款在外地買的房,不需要賣掉,北京再買也算首套。第二,認貸是指認全國的貸。不管是在北京還是在其他城市,只要貸款買過房,有過貸款記錄,不管房子是否還在名下,貸款是否還完,在北京再次購買都算二套。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新政的實施是2016年“9·30新政”以來北京樓市的又一次加碼,在目前的政策力度下,非急迫性的、支付能力較弱的購房需求將被延遲,樓市的交易量將會下降。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