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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導遊可在福建自貿區執業啦!

2017-03-30 09:33 來源:中國旅遊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近日,第二期臺灣導遊在福建自貿試驗區(平潭片區)執業崗前考核成績正式公佈,111名臺灣專業導遊領隊通過考核。這意味著,在換取大陸導遊證後,這些臺灣導遊可在福建自貿試驗區內執業。

  怎樣申請考核?

  早在2015年5月,國家旅遊局就正式公佈了《關於支援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旅遊業開放意見》,其中包括臺灣導遊可在閩執業等。意見支援臺灣合法導遊、領隊經自貿區旅遊主管部門培訓認證、換發證件後,在自貿區所在設區市(或試驗區)執業;支援在自貿區內居住一定期限的臺籍居民報考導遊資格證,並按規定申領導遊證後在大陸執業。

  2015年8月,為落實中國(福建)自由貿易區總體規劃和國家旅遊局《意見》精神,福建省旅遊局積極對接臺灣導遊協會、臺灣觀光領隊協會,就臺灣導遊領隊在福建自貿區執業等有關問題,積極協商建立閩臺導遊領隊勞動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導遊領隊在自貿區的合法權益,制定出臺了《臺灣導遊領隊在福建自貿試驗區執業實施方案》,方案自當年8月5日起實施。

  方案明確,持有臺灣有效的導遊執業證、領隊執業證的臺灣導遊、領隊需向所在自貿區指定窗口提交有關材料,進行申請審核。通過審核的臺灣導遊、領隊須參加發證機關統一組織的崗前培訓及考核。

  福建省旅遊局有關人士透露,培訓時,申請人需攜帶臺灣有效身份、有效導遊執業證或領隊執業證以及導遊人員或領隊人員職前訓練合格結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3份,現場核實。發證機關根據申請數量,每年組織1-2次崗前培訓與考核工作。

  據了解,導遊證崗前培訓內容包括政策與法規、導遊基礎知識、福建概況及主要旅遊景區講解、導遊應變能力、兩岸導遊服務對比與交流等。考核形式以現場口試為主,重點考核政策法規、福建省情概況和主要景區景點講解以及導遊應變能力。

  記者獲悉,經培訓且通過考核的人員,將頒發臺灣導遊領隊在自貿區執業崗前培訓合格證書。憑合格證書由所任職的旅行社或導遊服務機構向自貿區所在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核發導遊證或領隊證。培訓與考核費用由主辦方統一負責,不向申請人收取費用。

  取得哪些進展?

  據了解,方案實施以來,受到了臺灣導遊業界的積極響應。截至目前,已經舉辦了三次臺灣導遊領隊換證培訓。

  其中,第一期臺灣領隊換證培訓班于2015年12月16-18日在廈門舉辦,本期培訓班係與臺灣觀光領隊協會合作舉行的專訓班,該期臺灣學員均係臺灣觀光領隊協會會員,人數為57人。第一期臺灣導遊在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執業崗前培訓班于2016年12月25-29日在廈門舉辦,參加培訓人數為88人,通過考核人數為72人,通過率為82%;第二期臺灣導遊在福建自貿試驗區(平潭片區)執業崗前培訓班于2016年12月27-31日在平潭舉辦,參加培訓人數為144人,通過考核人數為111人,通過率為77%。

  參加第二期培訓的學員潘冠辰已在臺灣從業6年。他説,通過參觀發現,臺灣和大陸在風俗習慣等方面是一樣的,兩岸本是一家人。“希望取得證件後在平潭執業,可以帶一些大陸游客先在平潭旅遊,再去臺灣旅遊,希望用我們的熱情、服務品質歡迎大陸游客到臺灣、了解臺灣。”

  臺灣觀光領隊協會副理事長張榮坤表示,經過大陸的培訓獲得領隊證後,可以給臺灣領隊增加工作機會,並從大陸帶隊出境觀光旅遊,而不僅僅是從臺灣帶隊。

  平潭綜合實驗區旅遊發展局副局長黃海介紹,目前還有300余名臺灣導遊領隊報名參加下一次培訓,希望通過這次培訓吸引更多臺灣地區人才來平潭執業,以點帶面,推進“一區兩標”工作,推動兩岸經濟社會文化融合發展,建設國際旅遊島和兩岸共同家園。同時,我們正在積極制定出臺相關優惠政策,對來平潭報名參加培訓考核以及來平潭執業的人員給予獎勵,鼓勵他們來平潭自貿區執業,推動平潭旅遊快速發展。

  為了充分發揮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製度優勢,創新與臺灣旅遊人才培訓交流,2015年5月,廈門市依託市旅遊培訓中心,正式成立了“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旅遊人才培訓基地、海峽兩岸導遊領隊(廈門)培訓基地”,為臺灣導遊培訓提供了專業平臺。

  浙江旅遊職業學院副教授鄧德智認為,臺灣導遊可以在福建自貿實驗區內執業,符合歷史發展潮流和導遊職業的發展規律。閩臺兩地依水相伴,本是同宗、同源、同俗、同語,且兩地導遊一直以來交流順暢,“海峽兩岸之星”導遊大賽已成為品牌,優秀的臺灣導遊到閩執業,符合市場配置資源和導遊人力資源流動的規律。

  如何執業管理?福建省旅遊局相關人士介紹,臺灣導遊、領隊在自貿區執業期間,受旅行社委派,其執業範圍等同大陸導遊人員、領隊人員執業範圍。臺灣戶籍居民在福建省自貿區取得導遊證或領隊證後,按照旅遊法、《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實施辦法》以及《出境旅遊領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對導遊領隊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給予相應處罰。

  鄧德智表示,臺灣導遊在閩執業對大陸現行的導遊執業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應進行針對性的制度設計,特別應考慮旅遊法、《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如何適用臺灣籍導遊的問題。其次,應考慮大陸導遊執業制度改革如何與臺灣籍導遊銜接問題。再次,應考慮臺灣籍的導遊培訓和監管執法等問題。

  廈門市旅遊局副局長陳桂林表示,臺灣合法導遊在大陸換證執業,實現了兩岸旅遊交流的新突破,有利於臺灣旅遊人才輸入,尋求兩岸旅遊合作的新模式。同時,對臺導遊領隊的專業培訓後,允許在自貿區換證執業,將探索兩岸旅遊交流合作的新經驗。

  據悉,廈門市旅遊局將進一步指導旅遊培訓中心完善培訓的各項組織工作和拓寬報名受理渠道,加強與臺灣各地導遊領隊行業組織的聯繫,跟蹤落實換證培訓後臺灣導遊領隊的執業情況,確保後續在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的臺灣導遊領隊換證培訓規範有序開展。

  記者從福建省旅遊局了解到,下一步,福建將積極完善臺灣導遊領隊在自貿區執業崗前培訓機制。積極對接福州、廈門以及平潭三地自貿區,進一步完善臺灣導遊領隊在福建自貿區執業崗前培訓內容,推動臺灣導遊領隊在福建自貿試驗區執業工作順利開展。(李金枝 本報記者沈仲亮)

[責任編輯: 郜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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