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
2003年第65號
關於對申報進口的原産于中國臺灣地區的上述熱軋普薄板按照9.5%的加徵關稅稅率加徵關稅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計,截止2003年12月5日,實施鋼鐵産品最終保障措施項下原産于中國臺灣地區的熱軋普薄板(稅號:72081000,72082610,72082690,72082710,72082790,72083810,72083890,72083910,72083990,72084000,72085310,72085390,72085410,72085490,72089000)已達到給定的第二階段配額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03年第32號公告的規定,自2003年12月6日起,對申報進口的原産于中國臺灣地區的上述熱軋普薄板按照9.5%的加徵關稅稅率加徵關稅。
對於進口配額到量後不加徵特別關稅的熱軋普薄板(稅號:72083910.10),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3年第63號公告的規定辦理。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來源:中國法院網)
責任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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