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務院組成部委、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辦事機構;
2. 中央各工作部門、代管單位;
3. 全國人大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高檢;
4. 經國務院授權的單位。
[責任編輯: 王偉]
圖揭中國人的“捉蟲致富”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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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公告2013年第12號
公佈《臺灣投資者經第三地轉投資認定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