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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揭秘姚南失考墓身份:墓主可能是太監

2017年01月05日 08:41:28  來源:金陵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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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南村明失考墓神道石刻位於南京雨花臺區西善橋姚南村,附近是明代開國功臣常遇春的家族墓所在地——常府山。這座明代失考墓在南京文物愛好者圈子裏名氣很大,不但是因為其保存的石刻較多,也因為石刻中出現了只有帝王陵寢或郡王墓才能有的麒麟。其主人是誰,還是一個謎。

  麒麟為何會出現在這裡

  姚南村明失考墓神道石刻現存石羊、石虎二、石麒麟二、石馬二、石武將翁仲二、石文臣翁仲,據當地居民介紹,此山名叫“常府山”,民間傳説是朱元璋賞賜開國功臣開平王常遇春的祖塋,因附近尚有一墓冢喚作“娘娘墳”,故此山亦名“娘娘山”。

  值得一提的是,姚南村明失考墓神道石刻雖已達到六對十二件之多,但作為該失考墓的墓上建築的組合,其實並不完整,根據遺留痕跡來看,原來應該還有享堂、石牌坊、石望柱、碑亭、石龜趺等。

  姚南村明失考墓神道石刻,屬明代中後期的雕刻風格,不似南京明初功臣墓神道石刻那樣高大厚實、肅穆凝重,而是顯得瘦長挺拔、生動寫實,特別是一對文官和一對武將的造型頗佳,其面部的刻畫也一改南京明初功臣墓石翁仲面部表現力的不足,對人物肌肉和五官的塑造達到了較高的水準。

  當然,該墓神道石刻中最引人關注的,莫過於一對石麒麟了。明代喪葬制度規定,麒麟作為神道石獸,只能出現在帝王或郡王的陵墓。那麼,埋葬在姚南村常府山的墓主會是誰呢?

  對此,有明史專家在查閱了相關資料後認為,姚南村明失考墓埋葬的很可能是常遇春八世孫常玄振。也有類似觀點認為,姚南村明失考墓的墓主可能是效忠建文帝死於靖難之役、但在明正德年間得到平反的常遇春次子開國公常升。這些都是將常府山的地名與常遇春的口碑傳説聯繫在一起有感而發,作為一種推測當然無可厚非,但若要解決問題,還得靠確鑿的文字材料來證明。

  地産碑揭示附近有墳寺

  其實,姚南村明失考墓附近有一塊倖存留下來的石碑,這是2005年南京順宏玻璃有限公司在石刻附近建廠時發現的,碑文殘缺不全:“禦馬監太監鄧玉……庫右副使羅亭……督工御賜馬太監劉進……錦衣衛……大明正德八年……”。經對碑文重新予以仔細辨識,發現此碑係明正德八年(1513)興建茂恩禪寺所立的一塊地産碑。

  碑文內容在碑石上被分隔為上、中、下三段:上段存14行,內容為捐資購地的二十余位施主芳名,而這些施主都是南京各衙門的宦官,其中,曾任中都守備、葬于正德十二年(1517)的南京司禮太監倪文的名銜,赫然見於首列。

  碑文中段存16行,為興建茂恩禪寺以供永遠香火的契約憑證,係碑文的主體部分,碑文下段因風化漫漶,具體行格不清,內容為出售田地山場的百姓與出售田畝數目,已無法通讀。

  碑文中提到的、這一由明武宗敕賜寺額的茂恩禪寺,史籍中失載。從該寺由宦官捐造,且地産碑靠近姚南村明失考墓的情形看。茂恩禪寺想必就是這一群南京宦官倚為身後計的墳寺。

  據明人劉若愚撰《酌中志》記載,明代“中官最信因果,好佛者眾,其墳必僧寺也”,但這樣一大群宦官合力捐建一所寺廟,則茂恩禪寺顯然不會僅屬某一位宦官獨自所有,而實際承載了宦官“義會”,即宦官群體為籌辦彼此喪葬事務而建立起來的互助性團體的職能。至於姚南村明失考墓,很可能也是包括南京司禮監太監倪文在內的這一群宦官所共同擁有。

  宦官為何敢用“麒麟石刻”

  明正德一朝是明代宦官勢力最為高漲的時期,在明武宗縱容下,宦官肆意營建生墳佛寺,蔚成風氣,明代王廷相所作《西山行》詩中感喟道:“西山三百七十寺,正德年中內臣作。……高墳大井擬王侯,假藉佛宮垂不朽。……已請至尊親賜額,更為諸僧求護敕。”正德八年(1513)竣工的南京茂恩禪寺以及姚南村明失考墓應當也是這一大背景下的産物。

  另一方面,明代南京宦官在墓前設置神道石刻的情形,至遲在弘治年間就已出現,據清代南京南郊聚寶山出土的南京司禮監左監丞梁端壽藏銘記載,弘治七年(1494),年屆九十歲的宦官梁端就在為自己建造的墓前設置石門、石獸。

  隨著明代中期以後商品經濟的迅速發展,禮法綱制愈發鬆弛,如明代張瀚《松窗夢語》卷七《風俗記》雲:“國朝士女服飾皆有定制。洪武時律令嚴明,人遵畫一之法。代變風移,人皆志於尊崇富侈,不復知有明禁,群相蹈之。如翡翠珠冠、龍鳳服飾,惟皇后、王妃始得為服。命婦禮冠,四品以上用金事件,五品以下用抹金事件。衣大袖衫,五品以上用纻絲綾羅,六品以下用綾羅緞絹,皆有限制。今男子服錦綺、女子飾金珠,是皆僭擬無涯,逾國家之禁也。”具體到宦官而言,明代制度規定,一品的宦官才可以佩戴玉帶,但明中葉以來太監墓一向都不乏使用玉帶隨葬的情形。

  由此來看,在宦官勢力最為炙手可熱的正德年間,宦官墓前擁有神道石刻,甚至在神道石獸中出現只有帝王陵寢或郡王墓才有的瑞獸形象——麒麟,都是禮法綱制愈發鬆弛的必然結果,其實是並不讓人意外的。邵磊(考古學者研究員)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