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師戴堯用相機記錄下妻子懷孕期間265天的點點滴滴,寫下了影像版的《懷孕日記》,並授權發佈在3家網路媒體上。然而,在溫馨感動的同時,煩心事也來了。一夜間,朋友圈裏、新鮮事上,連不知從哪冒出來的電商賬號都挂出了凝聚著這一家子心血和記憶的文字圖片,也沒想過要獲得允許,更有甚者連出處和作者都懶得標明。
戴堯並不是唯一的煩心者。在強大的複製粘貼大軍面前,即使是較大的內容提供機構也不免腹背受敵。不少記者遇到過這樣的情景:點進朋友圈微信公共賬號看似原創的文章,發現竟是自己不久前發表在紙媒上的作品,標題換了,作者沒了,還被自己不明真相的朋友分享了。微信公共賬號也不乏原創文章被其他賬號轉載的遭遇,更多時候看到一篇好文,但已經被轉來轉去難以溯源,想標原作者卻不知是誰。難怪《壹讀》週刊的林楚方要在專欄裏無奈吐槽:你們轉可以,但不要太過分。
其實,《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早有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將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影製品通過資訊網路向公眾提供,應當取得權利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法理之外,無授權轉載情理亦不合。即使不考慮辛勤創作可能的報酬,轉載的名正言順至少是必須的。有人會問:一些作品本身已經被作者在自己的網站或社交媒體賬上向所有人公開了,那麼授權不授權有區別麼?對這個問題不妨換位思考一下:家裏孩子太可愛因而被路人要求合影留念,與被陌生人偷拍並四處宣稱是自己的孩子,有區別麼?
那麼,你的朋友圈裏,怎麼還是有這麼多“偷”來的作品呢?
老困境又碰上了新難題,網際網路時代早已存在並讓人糾結的網路版權保護遇上了移動互聯的新時代。獲取和大量傳播版權內容的成本前所未有的低,創作者習慣在網路空間裏公開自己的所思所見所感,傳統的內容提供者如期刊電視臺都擁有了電子閱讀版或網上視頻。門戶網站的違規可以追究,移動傳播的私人性卻大大增加,被無授權獲得的內容面向訂閱者開放,在小圈子裏傳播,內容的真正持有者卻難以一一獲知。
微信的東家騰訊公司對此能有什麼作為麼?目前看來,騰訊公司對微信訂閱號的管理多著力於不合適內容的檢查遮罩。那麼,對微信公共賬號的抄襲如何在技術和人力制約?即使發現,即使被查封賬號,人家大可以換個負責人的身份證號註冊重來,換湯不換藥,懲戒又有多大威力呢?而騰訊公司本身在公共賬號的管理上又能有多大的權力呢?
那麼,誰來管?怎麼管呢?
這導向了一個更棘手的問題:微信公共賬號如何定性?根據《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的規定,以教育、新聞報道等非盈利目的“合理使用”無需授權及提供報酬。那麼,這種聚攏有共同興趣的人群,以小團體溝通為原始目的新媒介是否有合理使用的可能呢?而在你的朋友圈變得越來越不屬於朋友,越來越商業的今天,這種可能還存在麼?換個角度來看,即使完全不求金錢回報,用內容換取的關注本身是否也是利益所在呢?
這樣的轉載亂象折射出低門檻下一種虛假繁榮的可能。無論組織個人,似乎不申請個賬號就是落後於時代了。雨後春筍般出現的微信公共賬號,為社會生活中的資訊傳播提供了更豐富的傳聲筒,但是否有那麼多的金玉良言可供傳播呢?他們有能力穩定地製造受歡迎的內容麼?即使有能力,成本能夠支撐他們這樣做麼?
實際上,在專業化的驅使下,賬號雖然不必自己生産內容,但必須建立一支優秀的創作者隊伍,而與創作者保持良好的關係,需要的仍是對版權的保護和長遠發展的眼光。微信賬號《仟言萬語》迄今發送了百篇上下的授權文章,他們發現獲得創作者的同意並非難題。被無授權轉載多了,作者們反而會因為受到尊重而轉而關注甚至主動供稿。
那麼不得不懷疑,真正支撐著轉載亂象的根源在於需求上的一種集體輕慢。輕動手指,閱讀,分享,迅速遺忘——面對這樣不僅不問責,甚至沒時間多停留一秒的受眾,轉載是比創造更方便的選擇。人們説共用和免費是網際網路精神的關鍵詞,然而,不恰當地領會這兩個詞語,會傷及網際網路精神的另一支柱:創造力。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