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諱是中國歷史上特有的一種制度,規定臣民子孫對當代帝王(包括后妃)和尊親不得直稱其名,在言談和書寫時必須設法用避開或改字、空字等方法加以避忌。
避諱觀念源於原始禁忌,最初的原因是名字保密,與巫術崇拜及其恐懼有直接關係。商代已出現類似避諱的避名萌芽,最遲西周時已産生了避諱。
避諱,大致上可分為國諱和家諱。國諱,是指皇帝、皇后以及皇族的名諱是舉國共避的,又稱“聖諱”、“皇諱”、“公諱”。家諱,是指家族內部長輩的名諱。避諱的方法有改字、空字、缺筆、改音等。在所有避諱中,以帝王名字的避諱最常見,也最為重要。一旦犯諱,臣民將身罹大禍。如秦始皇父親名子楚,因此秦國稱楚國為“荊蠻”。秦始皇名嬴政,與“政”有關的同音字均改音讀“徵”,農曆每年一月也改稱正月(“正”讀音為“徵”),後來改“正月”為“端月”,以避其諱。
家諱中也有很多講究。如漢代史學家司馬遷的父親名司馬談,司馬遷在撰寫《史記》時避“談”字,凡遇有名“談”者均改稱,如“張孟談”改為“張孟同”,“趙談”改為“趙同”。
唐代詩人李賀才華橫溢,為人言直氣盛,不為權貴所喜,有意排擠他的人遂以其父名晉肅,應避家諱為由,反對他考取進士,原因是“進”、“晉”同音。在封建社會倫理綱常的壓力下,李賀未能應試,二十七歲抑鬱而終。
避諱中最為人熟知的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故事。州官田登驕橫跋扈,自諱其名,在轄區內強行推行私諱,不許他人寫或説與他名字同音的字。手下吏卒因一時不慎而犯忌遭到責打的有多人,於是整個州內都把“燈”稱為“火”,一年元宵節放花燈,允許百姓到州府觀燈,發佈告示説:“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此事化為民間諺語“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