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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義民主的死結何在?

2016年12月05日 08:30:20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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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自由消解的民主》,張飛岸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

  一直以來,國內總有人把對美式民主的反思和剖析視為“否定民主”,由此可見自由主義民主理論在中國思想界的影響。把美式民主等同於民主,這顯然有違民主理論本身。此次美國大選中“分裂社會”所造就的特朗普總統,以及特朗普當選所加深的美國社會分裂,深深地傷了不少美國知識分子孤傲的心靈。未來的西方思想界,必定會有一場反思自由主義民主理論和民主制度的高潮,儘管歷史上從來不乏這種反思和批判。近年來,國內理論界開始了“理論自覺”,突出表現在對自由主義民主理論的反思性研究上,其中,張飛岸副教授的《被自由消解的民主》,發現了自由主義民主理論的死結及其在政治實踐上將帶來的災難性後果。

  為什麼以追求平等為宗旨的第三波民主化非但沒有帶來平等,反而使有關國家陷於更不平等的境地

  《被自由消解的民主》的第一個貢獻,是基本完成了對自由民主理論的解構,進而回答了為什麼以追求平等為宗旨的第三波民主化非但沒有帶來平等,反而使有關國家陷於更不平等的境地。本書作者認為,第一波、第二波民主化都是社會主義運動和大眾運動的産物,不僅帶來了社會的平等化,也帶來了財産關係的變化即無産者第一次在政治上有了再分配財富的權利,西方以社會保障為中心的社會權利就是這樣來的。因為民主化帶來了財産關係即社會結構的變化,民主化不僅僅是普選權問題,所以,第一波民主化才顯得如此漫長。相對於第一波民主化運動,以競爭性選舉即普選權為特徵的第三波民主化雖然很迅猛,但是什麼都沒有改變,社會甚至更不平等。

  根本原因何在?就在於民主的去社會主義化,即過去的第一、二波次的民主都是社會主義的社會民主,而當社會民主直接威脅到既定制度時,即1970年代社會民主在西方達到高峰時,亨廷頓等人寫出了《民主的危機》,認為民主需要降溫;以捍衛自由而非民主為宗旨的薩托利《民主新論》在冷戰高峰時期如期出版。也正是在這種被我們忽視的語境下,自由民主理論成為社會民主的替代品。所謂的自由主義民主只是在以“民主”的話語追求“自由”,自由主義民主的實質是自由而非民主。

  這樣的理論又被1980年以來西方的語境所坐實,也就是撒切爾主義、裏根主義所實現的哈耶克式新自由主義。我們也知道,新自由主義的核心就是市場自由化和財産私有化,事實上是一種市場原教旨主義運動。在滾滾向前的資本浪潮(洛克式財産權)中追求民主,民主必然被吞噬。所以,以民主化之名而行自由化之實,民主化的結果之一倒是最終消解了政府,為資本的自由流動即自由的掠奪打開了方便之門。

  民主不但是政治權力結構的變化,更重要的是社會結構問題

  《被自由消解的民主》的第二個貢獻,則是回答了西方民主鞏固理論為什麼失效。在第三波民主轉型國家中,成功者寥寥無幾,原因何在?在《被自由消解的民主》中,作者認為最重要的還是洛克式財産自由這樣的根本性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問題。也就是説,如果民主鞏固理論不涉及這樣的根本問題,其理論本身就毫無意義。在作者看來,民主不但是政治權力結構的變化,即所謂的普選權問題,更重要的是社會結構問題。而自由民主的核心即競爭性選舉追求的僅僅是政治結構的變化,而無視甚至刻意回避社會結構問題。在不變的社會結構上到來的民主,最終都是失敗的民主或者無效的民主。要知道,在很多國家,民族獨立並沒有帶來社會結構的改革,依然是封建制、部落制的社會結構,在這種社會結構中搞競爭性選舉,只是強化了固有的社會結構,因為主宰選舉過程的依然是那些舊結構的主人。

  且不説第三波民主轉型國家的狀況,在印度這樣的老牌民主國家為什麼也是無效的民主?關鍵在於其古老的不變的社會結構。結果,在封建制社會結構內玩選舉民主,社會變得更不平等,因為少數人的特權以大眾選舉授權的方式獲得了更大的合法性,不平等得以固化甚至惡化。到底是紙面上的理論重要,還是活生生的現實更有説服力?被國內很多人認為有合法性的印度民主政權,而在著名的印裔美籍政治評論家扎克裏亞看來卻是千真萬確的“強盜式民主”。

  以社會為中心的治理理論,如同以選舉為核心的民主理論一樣,都禍害了落後國家

  與第二個貢獻相關,《被自由消解的民主》還論及了所謂的威權政權的合法性來自績效、民主政府的合法性來自選舉制度程式這樣的老生常談卻被當作“真理”的説法,不能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民選政府有什麼合法性?伊拉克民選政府有什麼合法性?只不過,“黨爭民主”是一條不歸路,一旦走上了,就永無回頭的可能了,老百姓也只得認栽了,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合法性?不得不説,國內一些學者關於合法性的認識還非常膚淺,總是把美麗的概念與美麗的結果相聯繫。

  談論民主不能不涉及“治理”,這是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社會上最流行的兩個概念或範式。與消解政府作用的民主化相呼應,西方人的治理概念即社會治理、非政府組織的治理結果如何?作者給予了深刻的剖析,指出以社會為中心的治理理論,如同以選舉為核心的民主理論一樣,都禍害了落後國家。我們知道,習慣於忘卻歷史的世界銀行經濟學家們發現,聯合國援助項目由社會組織管理比政府管理更有效,由此搞出一個當代的治理概念。但問題是:第一,誰是世行項目的最好完成者?當然是中國,是中國政府,因為中國政府受世行援助最多,也是做得最好的,怎麼能説社會組織就比政府做得好?第二,在無數的發展中國家,由於長期被殖民的歷史,國家力量被消解了,培育了貴族、地主、軍閥等社會力量,在這些國家還強調所謂的社會作用而抑制政府的作用,不是落井下石嗎?其實,也不奇怪,這一時期的民主化理論和治理理論都是新自由主義的不同形式。需要強調的是,中國人談的治理更多的是國家治理,即由國家(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治理,本質上還是如何實現公共善的治國理政之道。

  既發現了自由主義理論與歷史邏輯的脫節,也指出了它與現實實踐相悖的危險

  最後要指出的是,在我們這個大時代,因為沒有自己的概念而簡單地用別人的話語來“關照”中國,中國如此偉大的實踐和成就卻被有些人認為是錯誤的,被認為不具有合法性。但比較政治研究的反事實法已經昭示:那些按照所謂“正確的”“合法性”的自由民主理論去做的所有發展中國家發展的希望何在?

  社會科學説到底是為了回答重大社會問題,是用來“用”的,當流行的理論不符合歷史邏輯時,必須被拋棄;當理論不符合現實實踐時,必鬚根據實踐而修正。《被自由消解的民主》既發現了自由主義理論與歷史邏輯的脫節,也指出了它與現實實踐相悖的危險,因而是國內思想界重新認識自由主義民主理論繞不開的智識成果。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責任編輯:楊真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