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頑疾——中國歷史上的腐敗與反腐敗》,張宏傑著,人民出版社2016年3月版)
腐敗是傳統社會的頑疾,歷代皇帝為了治理腐敗,可謂絞盡了腦汁,想盡了辦法。
晚清中國官場極度腐敗,幾乎無官不貪,無衙不腐。不過,有一個例外,那就是海關。
本來,海關是清代最腐敗的衙門,在大清帝國誰都知道,當上幾年海關監督,撈的錢幾輩子都花不完。
但是,到了晚清,中國海關卻一躍成了一個著名的廉潔機構,從1861年到1908年,海關近乎杜絕了腐敗,成為當時中國政府的唯一一塊凈土,甚至被認為是“世界行政管理史上的奇跡之一”。
那麼,這個“奇跡”是怎麼創造的呢?
清政府腦洞大開,外國人海關主政
1853年,上海爆發了小刀會起義,在混亂期間,上海海關運轉失靈,海關官員逃到了租界。但是外商的船隻還在港口等待,貿易還是得繼續進行,英、法、美三國的領事商量了一下,決定三國各派一人,成立了稅務司,“代替中國政府”管理上海海關。這顯然是對中國主權的一種嚴重侵犯。不過令中方官員意外的是,外國人居然能誠實認真地收稅,收到稅款後來也如數交給了中方。而且,在外國人的管理下,上海海關貪污腐敗明顯減少,徵收額明顯上升。
第二次鴉片戰爭後,清政府遂腦洞大開,很高興地同意由英國人代管中國海關,並寫入與英美等國簽訂的《通商章程善後條約:海關稅則》第十款:“任憑總理大臣邀請英人推行幫辦稅務,並嚴查漏稅、判定口界、派人指泊船隻及分設浮椿、號船、塔表、望樓等事。”
從此開始由外國人代管海關行政,最高長官稱“總稅務司”,意即“總司海關稅務之事”,實際上全權負責管理海關事務。
一個英吉利工作狂主導的反腐改革
後來當英國人赫德(Robert Hart)來到北京,與恭親王奕具體談到海關改革時,“恭親王與赫德談了一些中國官場上極為敏感的話題。恭親王説,中國官員幾乎無人可信。對比之下,外國人的報告較為可靠。”
赫德是當時英國北愛爾蘭人,開始他在寧波領事館做翻譯,後來到廣東海關管理稅務。通過一個多月的接觸,恭親王奕對他的誠實、能幹和專業素養非常信任。他甚至説,“如果我們有 100 個赫德,我們的事情就好辦了”。
因此,1863年,赫德得以接任總稅務司,開始了長達近半個世紀的對中國海關的管理。
赫德首先面臨的問題,就是海關的腐敗。晚清海關的腐敗,已經達到了無可復加的程度。他們定期向商人索取高額的費用,然後默許鴉片走私的進行。正是在這種放縱下,走私變得極為平常,有時竟然是在光天化日之下進行的。
赫德卻不想僅僅以同樣的反貪風暴來改變海關面貌。他要做的,是從制度上徹底更新,對腐敗來個釜底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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