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于正侵權案|全球百大品牌|掃心地|送詩人去流浪|

您的位置:台灣網  >  兩岸文化  >  交流與合作

兩岸婚戀原創:《叫我不想離也難》

時間:2015年12月04日 09:44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紅樹林/反勸和聯盟

  臺灣歌手張清芳有首暢銷金曲,歌名是“叫我不想你也難”,不過今天遇到一組臺男陸女怨偶配,主題曲應該可以改為“叫我不想“離”也難”吧!

  這對怨偶是臺灣的黃先生與上海的林小姐,兩人都是八0後,在櫃檯就很吵鬧了,不過吵的不是他們本人,而是他們還不到一歲的親生兒子。

  孩子進入敝司前就已經不斷哭鬧,但這當中只見母親林小姐一邊寫資料一邊詢問還得一邊哄兒子,左支右絀相當狼狽,而黃先生卻坐在旁邊放空、玩手機,完全事不關己的模樣。

  在孩子的哭聲中,林小姐拿出離婚協議文件詢問相關事宜,內容大致是孩子歸女方,男方付扶養費,還有一些日後男方如何探望孩子的細節等等。

  我努力在孩子哭鬧的背景音中拉高音量確認兩人的意願,但只有林小姐試著一邊安撫兒子,一邊跟我確認文件內容,黃先生雖然收起了手機,但就癱坐在椅子上放空,每個問題都要連問兩、三次才有回應,就算回答了也只是點點頭嗯嗯啊啊,根本弄不清楚他有沒有在聽、就算有聽到底有沒有聽懂。

  就這樣重復了幾回,我火氣終於上來了,畢竟我的喉嚨也不是鐵打的,這麼大聲説話、每個問題還得重復這麼多次,任誰也吃不消啊。

  我拉下臉很不爽地對黃先生説,如果你不想辦可以現在就説,這樣説話很累,如果你不想配合,那就不用辦了。

  林小姐聽了趕緊説要辦要辦,然後推了黃先生一把,説“我抽空帶孩子來臺灣一趟容易嗎?你趕緊吧你!”黃先生這才不情願地拿了一份文件看。

  搞了半個多小時,孩子終於哭累睡著了,就在兩人確認完文件內容、另外兩位收到通知來當證人的親友也趕到要簽字時,一對老夫妻衝進來了,老太太一進來就連珠炮似地嚷嚷著簽了沒簽了沒?

  我有點傻眼,還搞不清楚到底是什麼狀況,眼前的六個大人已經吵成一團。而且最慘的還在後頭:好不容易睡著的小男孩被大人的喧嘩聲驚醒,又開始大哭。

  我想勸架又無從勸起,想趕人又沒人聽到我講話,只得乾脆走出去把辦公室留給他們吵。

  大約過了十分鐘,另一位年紀比黃先生大兩、三歲的女子,長得還跟他有點像,抱著一個三歲的小女孩、氣喘吁吁地跑進來,後來才知道她是黃先生的大姊,那對老夫妻是黃先生的爸媽。

  幸好黃大姊不是跑來吵架添亂的,她向我道歉,把人都帶出去外頭,讓那兩位來當證人的無辜親友先離開,接著安撫黃老夫妻倆,最後才來處理弟弟、弟妹。

  黃大姊一邊安撫女兒一邊搓哄父母和弟弟夫妻,搞了一個多鐘頭。

  從他們的對話隱約可以聽出事情原委,黃老夫妻不願意兒子媳婦離婚,當然更不願意孫子被媳婦帶走、還改從母姓。

  林小姐很堅持要離,她抱怨黃先生婚後不分擔家務,只拿一點點錢養家,兒子出生後更是一點忙都不幫,回家後也只顧著玩手機玩電腦,叫也叫不動,根本不顧老婆小孩死活,這种老公留著幹嘛?

  而事主黃先生呢?依舊是一聲不吭。

  黃大姊好言相勸了半天仍不見效,林小姐堅持要離,黃家二老死活不讓,黃先生從頭到尾都是那副高高挂起事不關己的態度。

  最後林小姐帶著孩子拂袖而去,臨走前帥氣地扔下一句:不簽字離婚,就等著法院見!

  我聽了真想給她鼓鼓掌,這种老公有不如無,叫老婆不想離也難啊!

  本文來自網友投稿,文中言論不代表我站立場。本文係台灣網兩岸婚戀版原創稿件,轉載請聯繫asoldoong@hotmail.com。

[責任編輯:楊永青]

向艷梅:一路走來不容易

  “我是不會放棄(奧運會)的。”4年前在最後時刻落選奧運會,讓女子舉重69公斤級選手向艷梅失落許久,卻沒有讓她就此消沉。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