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張藝)中國臺灣著名作家、白崇禧之子白先勇維權成功。昨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對於白先勇起訴的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一案,判令上海藝響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海上話劇工場)、上海君正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白先勇25萬元。
白先勇是小説《謫仙記》的作者。1989年,上海電影製片廠將《謫仙記》改編為電影《最後的貴族》,由謝晉擔任導演,潘虹等主演,成為一代經典。去年10月,上影集團作為主辦單位,藝響公司、君正公司作為承辦單位,陸續在各大報紙、網站上進行宣傳,稱其將電影《最後的貴族》改編為同名話劇進行演出,之後連續6天在上海人民大舞臺正式登臺亮相。為此,白先勇起訴至法院,要求上影集團、藝響公司、君正公司立即停止侵權;在報刊和網站上刊登聲明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50萬元,並賠償合理開支5萬餘元。
上海二中院認為,將《最後的貴族》改編為話劇演出,需要取得電影作品《最後的貴族》製片者上影廠的許可,還需要同時取得原文學作品小説《謫仙記》作者白先勇許可。而藝響公司、君正公司只取得了上影公司的授權,沒有得到原作品作者白先勇許可,侵害了白先勇享有的對其小説作品《謫仙記》的著作權,包括署名權、改編權及獲得報酬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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