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電視劇《宮鎖連城》侵害其作品《梅花烙》的改編、攝製等著作權為由,近日臺灣著名作家瓊瑤將《宮鎖連城》的編劇于正、出品方等五被告訴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權行為、賠禮道歉、賠償損失2000余萬元。昨天,北京晨報記者從市三中院獲悉,法院現已依法受理該案。
前天一早,遠在臺灣的瓊瑤委託律師前往市三中院遞交了起訴狀。經過審查,法院于昨天正式受理了這起侵權案。瓊瑤訴稱,她在1992至1993年間創作完成了文字作品《梅花烙》(以下稱“原作”),享有原作著作權。2012年至2013年間,被告余徵(筆名于正)未經其許可,擅自採用原作核心獨創情節,改編創作電視劇本,並聯合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出品方,共同攝製了電視連續劇《宮鎖連城》,原作全部核心情節與故事脈絡幾乎被完整套用於該劇。
瓊瑤表示,事實上,在發現侵權之前,她正在基於原作《梅花烙》創作新的電視劇本《梅花烙傳奇》,于正等被告的侵權行為給她的劇本創作與後續的電視劇攝製造成了實質性妨礙,讓她的創作心血毀於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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