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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十大語文差錯”公佈,這些字詞你讀對了嗎

2022-01-07 09:01: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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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6日,《咬文嚼字》編輯部公佈了2021年“十大語文差錯”,其中包括“六安”的“六”誤讀為liù、“蔓延”誤為 “曼延”、“接種疫苗”的“種”誤讀為zhǒng等。

  一、 “六安”的“六”誤讀為liù。

  2021年,國內疫情出現多點散發態勢。5月16日,安徽省六安市新增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在相關新聞報道中,有媒體將“六安”的“六”讀作liù。“六”是多音字,讀liù指數字,即比五大一的正整數,讀lù用於地名,如江蘇六合。安徽“六安”的“六”讀lù,權威辭書是這樣注音的;民政部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簡冊》也是這樣標注的。

  二、“蔓延”誤為 “曼延”。

  2021年底,新毒株奧密克戎造成國際疫情繼續擴散。不少媒體在報道中將疫情“蔓延”誤作疫情“曼延”。曼,本指長、遠。曼延,指連綿不斷,描寫的是靜態對象,如“群山曼延”。蔓延,本指蔓草等向四週延伸、擴展,引申泛指向周圍延伸、擴展,描寫的是動態變化的對象。病毒擴散,應用“蔓延”。另外,媒體上還有用“漫延”的。在指向四週擴散的義項上,“蔓延”“漫延”可視為異形詞,現在多主張用“蔓延”。

  三、“接種疫苗”的“種”誤讀為zhǒng。

  2021年,接種疫苗是頭等大事。遺憾的是,不少人將“接種”疫苗誤讀為“接zhǒng”疫苗。“種”是多音字:讀zhǒng,表示事物,主要是名詞,指種子等,也作量詞,指種類;讀zhòng,表示動作,是動詞,如種地、種植;讀Chóng,用於姓氏。接種疫苗就是把疫苗注射到人或動物體內,用以預防疾病。這個“接種”顯然是動作,應讀“接zhòng”。

  四、“途經”誤為“途徑”。

  “流行病學調查”(簡稱“流調”)工作中,個人行動軌跡是重點。在個人旅居史描述中,不少公告將“途經”誤為“途徑”。“途經”,動詞,意思是中途經過某地,如“從北京途經南京到上海”。“途徑”,名詞,意思是路徑,多用於比喻,如“解決問題的途徑”。“途經”和“途徑”語義不同、用法不同,把“途經中高風險地區”寫為“途徑中高風險地區”是錯誤的。

  五、“必需品”誤為“必須品”。

  疫情防控必須確保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的充足供應。如2021年12月23日,西安封城,封閉式管理期間,為保證群眾糧食等生活必需品供應,志願者送貨到府。一些媒體在報道中,將“生活必需品”誤作“生活必須品”。“必須”和“必需”都強調“一定要”。然而,它們的搭配對象不同。“必須”是副詞,只能跟動詞搭配,不能與名詞連用,不能構成所字結構。“必需”是動詞,可以與名詞連用,可以構成所字結構。“品”即物品,名詞性成分,只能跟“必需”搭配使用。

  六、“賡續”誤為“庚續”。

  2021年,“賡續紅色血脈”的説法常見諸媒體,遺憾的是,不少地方將“賡續”誤為“庚續”。“庚”的常用義是指天干第七位,又指年齡,如“同庚”“年庚”。“賡”本義指連續、繼續。典籍中“賡”多指歌咏吟誦的接續唱和,如“賡咏”“賡酬”“賡韻”等。如今,“賡”指繼續,“賡續”是同義連用,復指強調。現代漢語中“庚”不表示繼續,“賡續”不能寫成“庚續”。

  七、“失之偏頗”誤為“有失偏頗”。

  電視劇《覺醒年代》裏,陳獨秀曾説過“二十年不談政治”,第27集中李大釗説道:“當初説這句話有失偏頗了。”其中,“有失偏頗”有誤,應改為“失之偏頗”。“有失”即失去,強調的是“失去”的對象,與褒義詞連用,如“有失公正”,就是指失去了公正。而“失之”的“失”指失誤、失當,“失之”分析的是失誤的原因,與貶義詞連用,如“失之狹隘”。“偏頗”指偏向一方、不公平、不公正,因“偏頗”而造成失誤,當稱“失之偏頗”。

  八、“血脈僨張”誤為“血脈噴張”。

  2021年8月1日,蘇炳添以9秒83的成績晉級東京奧運會百米決賽。不少媒體在報道中稱,這一驚世駭俗的成績令人“血脈噴張”。其中“噴張”有誤,正確的寫法應是“僨張”。“僨”讀fèn,指亢奮,“僨張”指擴張突起,“血脈僨張”意為血液流動加快,血管膨脹,青筋鼓起,多用來形容激動、亢奮、激情。“噴張”指張裂噴射,“血脈噴張”即鮮血噴射,用來形容情緒激動顯然不合情理。

  九、“情結”誤為“情節”。

  2021年,中國精心籌備北京冬奧會。中國人對冬奧會寄託了很深的情感,一些媒體在相關報道中將冬奧“情結”誤成了冬奧“情節”。“情結”指很深的情感,深藏心底的感情,如“思鄉情結”,或指心中的感情糾葛,如“化解不開的情結”。“情節”指事情的變化和經過,如“故事情節”,或指犯罪或犯錯誤的具體情況,如“案件的情節”。中國人重視冬奧會,不遺餘力地籌備北京冬奧會,寄託在其中的深情當然應稱“情結”而不是“情節”。

  十、“行拘”誤為“刑拘”。

  2021年10月21日,北京警方針對某知名人士嫖娼事件進行通報,稱違法人員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均因觸犯治安管理法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有媒體在報道中將“行拘”誤成了“刑拘”。“行拘”是“行政拘留”的簡稱,“刑拘”是“刑事拘留”的簡稱,兩個簡稱讀音相同,但含義相差很大。上述人士嫖娼觸犯的是《治安管理處罰法》,這是行政法,因此適用的是“行拘”。如果觸犯的是《刑法》,那適用的就應該是“刑拘”了。(上官雲)

[責任編輯: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