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智慧財産權保護將全面加強
近日,國務院印發實施《“十四五”國家智慧財産權保護和運用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國務院新聞辦11月1日邀請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局長申長雨、副局長甘紹寧、戰略規劃司司長葛樹、智慧財産權保護司司長張志成、智慧財産權運用促進司司長雷筱雲詳細解讀《規劃》。
“《規劃》堅持以推動高品質發展為主題,以全面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為主線,以建設智慧財産權強國為目標,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全面提升智慧財産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水準,促進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申長雨介紹,《規劃》明確了“十四五”時期智慧財産權保護邁上新臺階、運用取得新成效、服務達到新水準、國際合作取得新突破的“四新”目標,並提出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2件、海外發明專利授權量達到9萬件、智慧財産權質押融資登記金額達到3200億元、智慧財産權使用費年進出口總額達到3500億元、專利密集型産業增加值佔GDP比重達到13%、版權産業增加值佔GDP比重達到7.5%、智慧財産權保護社會滿意度達到82分、智慧財産權民事一審案件服判息訴率達到85%等八項預期性指標,確保智慧財産權強國建設階段性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規劃》設立15個專項工程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
為了確保智慧財産權強國建設階段性目標任務如期完成,申長雨介紹,《規劃》設立了15個專項工程,其中圍繞“加強保護”,提出了商業秘密保護、數據智慧財産權保護、智慧財産權保護機構建設、植物新品種保護體系建設、地理標誌保護、一流專利商標審查機構建設等6個專項工程。
“圍繞提高轉移轉化效能,《規劃》提出了專利導航、中小企業智慧財産權戰略推進、商標品牌建設、版權創新發展、智慧財産權助力鄉村振興等5個專項工程。”申長雨説。
申長雨表示,圍繞“構建服務體系”,《規劃》提出了智慧財産權公共服務資訊化智慧化建設工程;圍繞“推進國際合作”,提出了“一帶一路”智慧財産權合作、對外貿易智慧財産權保護兩個專項工程;圍繞“人才和文化建設”,提出了智慧財産權普及教育工程。
積極推進權益分配改革,破解智慧財産權轉移轉化難題
智慧財産權權益分配改革一直是社會高度關注的問題。
“近年來,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實施率低的問題比較突出,轉化意願不強、體制機制制約是其重要的原因之一。推進智慧財産權權益分配改革是激發智慧財産權轉移轉化內生動力的重要方式,也是‘十四五’時期深化智慧財産權領域改革創新的重要方面。因此,規劃將這項改革作為智慧財産權轉移轉化工作的重點。”雷筱雲表示,“‘十四五’時期提升智慧財産權轉移轉化成效,關鍵是要解決創新主體和市場主體‘不想轉’和‘不能轉’的問題。”
“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將積極推進智慧財産權權益分配改革工作,比如單位可以依法處置其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國家鼓勵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實行産權激勵,充分賦予高校和科研單位智慧財産權處置的自主權,促進專利的實施和運用。”雷筱雲説,“《規劃》進一步對推進國有智慧財産權權益分配改革,完善無形資産評估制度,充分賦予高校和科研院所智慧財産權處置自主權,推動建立權利義務對等的智慧財産權轉化收益分配機制,完善國有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産權轉移轉化決策機制,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我們將更大力度破解智慧財産權轉移轉化難題。”
建設支撐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的智慧財産權保護體系
《規劃》提出的主要目標之一是智慧財産權國際合作取得新突破。
甘紹寧介紹,《規劃》針對智慧財産權國際合作部署了三項措施,也是希望取得新突破的重點:
一是主動參與智慧財産權全球治理,積極參與完善智慧財産權國際規則體系,積極推動與經貿相關的多雙邊智慧財産權談判,包括加強與世界智慧財産權組織的合作磋商,研究和參與新領域新業態智慧財産權國際規則和標準制定,妥善應對智慧財産權國際糾紛,在相關談判中合理設置智慧財産權議題等。
二是提升智慧財産權國際合作水準,加強智慧財産權國際合作機制建設,優化智慧財産權國際合作環境。包括:鞏固和完善“一帶一路”智慧財産權合作,加強合作機制建設,強化智慧財産權能力提升項目實施,深化與國際和地區組織、重點國家和地區的智慧財産權合作,完善合作佈局,支援發展中國家智慧財産權能力建設等。
三是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國際合作,便利智慧財産權海外獲權,加強智慧財産權維權援助。包括:強化智慧財産權審查業務的國際合作,引導創新主體合理利用世界智慧財産權組織全球服務體系等渠道,建立國際智慧財産權風險預警和應急機制,建設智慧財産權涉外風險防控體系。
張志成介紹,智慧財産權保護機構建設工程是《規劃》部署的重點工程。“十四五”時期,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將積極推進智慧財産權保護體系工程建設,堅持統籌制度建設和治理能力建設,推動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的協調銜接,兼顧傳統領域和新領域新業態的智慧財産權保護,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有效激發創新活力,助力高品質發展。
智慧財産權為數字經濟保駕護航
近年來,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新業態蓬勃發展,網上購物、線上教育、遠端辦公、智慧醫療等全面融入人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以數字經濟為例,有關白皮書顯示,2020年規模已經達到了39.2萬億元,佔GDP比重達38.6%。
申長雨表示,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將按照《規劃》部署,深入開展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領域新業態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研究與實踐,四大舉措並舉助力數字經濟發展:
一是發揮專利審查向前激勵創新、向後促進運用的“雙向傳導”功能,完善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領域新業態專利審查規則,健全相關智慧財産權轉移轉化機制,助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向現實生産力的轉化。
二是推進實施數據智慧財産權保護工程,探索開展數據智慧財産權保護立法研究,加快構建數據智慧財産權保護規則,在保護個人隱私和國家數據安全的基礎上,更好地促進數據要素合理流動、有效保護和充分利用。
三是加強網際網路領域智慧財産權保護,推動智慧財産權保護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應對資訊時代各種侵權行為易發多發和發生快、消失快、證據易滅失等難題,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四是推動相關領域智慧財産權保護國際合作,支援世界智慧財産權組織發揮主平臺作用,推動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興領域智慧財産權規則制定;同時,還要主動加強與有關國家的合作,率先開展相關研究與實踐,加快構建面向未來、順應時代、開放包容、平衡普惠的智慧財産權國際規則,讓創新創造更好地惠及各國人民,促進共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