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國英:“境”美 “神”美——論高維之美的藝術創造②
重“境”美,更須重“神”美
——論“高維之美的藝術創造”之二
呂國英
本篇概要與點睛
先説境界美,又論神聖美,是本篇的主題與關注視點。
“境界”有別,“神聖”無極。“聖”已不可測度,“神”又“聖”之高遠。如此,“神聖”深非測,而高難及矣。
孟子言:“可欲之謂善,有諸己之謂信,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大而化之之謂聖,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意指人之修養從“善”至“神”的六種境界,是精神狀貌層級的表達,也是審美境界維次的排列。
顯然,神聖美是一種至美審美。而這種至美審美是一種怎樣的美?本篇如此論之——這種以自由、崇高的生命境界,至善、靈性的“永恒之光”為終極意義的審美形態,是人類至高的精神追求,是審美的最高層級,也是審美的最深層級。此層級的美,是感性與理性的統一、經驗與超驗的統一,也是情與理的統一、此岸與彼岸的統一、有限與無限的統一,往往與生命的終極體驗緊密相聯繫,具有與宇宙、天外神交,自我、個體入化的高妙體驗,是一種莊嚴感、神秘感、崇高感和神聖感,是一種極致的謙卑和無限的敬畏,是一種靈魂的狂喜和飛升。
此境界,“‘氣墨靈象’藝術論”多有論及。概言之,美是“氣墨靈象”。
神聖美呢?就是以美的神聖性或超驗性取勝,或稱“至美審美”。這種以自由、崇高的生命境界,至善、靈性的“永恒之光”為終極意義的審美形態,是人類至高的精神追求,是審美的最高層級,也是審美的最深層級。此層級的美,是感性與理性的統一、經驗與超驗的統一,也是情與理的統一、此岸與彼岸的統一、有限與無限的統一,往往與生命的終極體驗緊密相聯繫,具有與宇宙、天外神交,自我、個體入化的高妙體驗,是一種莊嚴感、神秘感、崇高感和神聖感,是一種極致的謙卑和無限的敬畏,是一種靈魂的狂喜和飛升。
境者,境界;神者,神聖。如此,“‘境’美”是為境界之美,“‘神’美”是為神聖之美,或稱具有神聖性之美。
依“氣墨靈象”藝術論,將美概括為三大領域,即現實美、理念美、藝術美。前者分為自然美、社會美兩個範疇;又者分為純粹美、審美之美兩個範疇;後者分為摹擬美、創造美兩個範疇。
不言而喻,境界美與神聖美,均屬藝術美領域,且為創造美範疇。
談境界美、神聖美,不能少了形式美。按照美的層級,形式美、境界美與神聖美,構成(文藝作品)“美”的三個層級,體現三種審美形態,既反映作品所創造的精神境域的不同層面,也體現創作主體人生境界、體悟能力與藝術才華的不同與差異。
所謂形式美,就是以形式取勝,也有“優美”或“唯美”之稱,是“美”的第一個層級,也屬最低層次的美。此層級的美以其安靜、明麗、精緻、和諧與單純秀雅之形態,順應人之主觀目的,直觀給人之耳目之娛,讓人産生得宜、愛悅、輕鬆與心曠神怡的審美感受,並導致“愛”之情感,這種“美感”只是通過感官引起的快感,所以是最低層次的美。吳冠中曾言:“美不是漂亮,漂亮不是美。”如此,“漂亮”應在“形式美”之下。
明悉形式美,方知境界美、神聖美之深邃、高遠,且尤富審美意義。
所謂境界美,就是以作品的深度或精神維度取勝,也有“高格之美”稱謂。這種以創造高遠精神境域為旨歸的藝術審美形態,遠離自然境界、跨越功利境界、致遠道德境界、體悟天地境界,也就是遠離欲求境界、跨越求知(《墨經》意:求知是為了實用)境界、致遠求善境界、體悟求美境界。事實上,境界美正是高遠境界之美,是真善美愛相統一的審美境界,這種美以淩空高蹈、悲憫天地的博大情懷,直面現實社會,觀察自然萬物,感悟人間百態,體察蕓蕓眾生,在創作中開拓出更為博大渾闊、深邃高遠、靜謐高妙的詩性精神空間。
顯然,文藝作品的境界美,與作家藝術家的人生境界、體悟萬物的意蘊能力、審美感性與藝術能力密切相聯繫。文藝家精神境界越高、意蘊體悟及感性能力越強,其作品當具更高境界之美,反之則低,以至“跌”入功利境界乃至自然境界。
神聖美呢?就是以美的神聖性或超驗性取勝,或稱“至美審美”。這種以自由、崇高的生命境界,至善、靈性的“永恒之光”為終極意義的審美形態,是人類至高的精神追求,是審美的最高層級,也是審美的最深層級。此層級的美,是感性與理性的統一、經驗與超驗的統一,也是情與理的統一、此岸與彼岸的統一、有限與無限的統一,往往與生命的終極體驗緊密相聯繫,具有與宇宙、天外神交,自我、個體入化的高妙體驗,是一種莊嚴感、神秘感、崇高感和神聖感,是一種極致的謙卑和無限的敬畏,是一種靈魂的狂喜和飛升。此境界,“‘氣墨靈象’藝術論”多有論及。這種審美體驗所面對的審美對象,往往是巨大的、堅實的、垂直的、粗獷的、雄偉的、深邃的、朦朧的、浩瀚的、無際的,從而具有“可恐怖性”、震撼性與敬仰性特徵,常見於崇山峻嶺、星空大漠、無垠碧海、廣袤森林等宇宙萬象中,並由此推及英雄壯舉、重大歷史演變、偉大人物、宏大事業等。
自然,作品中的神聖美由藝術家所創造,不僅需要創造“境界美”的境界與能力,尤其需要悲憫宇宙萬物、通會事物靈性、進入超驗境界,且超越自我、融入天地、嚮往至美的哲學素養、美學精神與審美體悟。事實上,神聖美、壯美或崇高之美,作為高層次的生命體驗,是精神維度的提升,也是一種洞察宇宙生命本質和真相的智慧,體現一種絕對價值和神聖價值。文藝家對這種價值的發現與開掘,是對生命意義的根本超越,更是對自我心靈的徹底解放。
讀文藝史、察審美現象,許多哲學、美學、文化、文藝和科學大家,均在現實人生中尋求生命的終極價值、追求美的神聖性,尤其通過創作鴻篇巨制,建構深邃、高遠的精神境域,展現神聖之美。比如,李(白)杜(甫)詩篇、李(可染)家山水;又比如,托爾斯泰百科全書式的壯闊史詩性長篇小説《戰爭與和平》、李伯安堪稱罕世之作的史詩性水墨人物長卷《走出顏喀拉》;還比如,貝多芬交響樂、唐宋“八大家”、文藝復興“三傑”與“三巨星”。這些文化巨擘創作的作品,所表達的讚美生命、放歌自由、飛升靈魂、悲憫眾生之至真至善至美情懷,均體現了人類相通的最高層次的審美,這就是神聖之美。
不能不引起關注、重視的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以來,尤其進入新世紀以來,因普遍存在的浮躁問題,特別是不少文藝工作者,精神境界低、審美體悟弱,于文壇出現了“傻樂主義”“垃圾詩派”“下半身寫作”,並自命“先鋒”,自詡“新潮”,熱衷“底層敘事”“偽現實主義”與一己悲歡、杯水風波;于畫界出現了“新寫實繪畫”“新表現主義”“中國當代藝術”,熱衷“波普”“擬象”“艷俗”,以俗當雅、以醜為美大行其道。這些所謂創作基本處於自然境界,其思想性與精神性幾近虛空,無任何審美價值。顯然,文藝工作者之精神境界、審美體悟問題,與“生”俱來、伴隨始終,是問題的核心與根本,也成為文藝亂象及其流弊的總源頭。
吳冠中曾論:“美盲比文盲更可怕”。木心亦言:“沒有審美力是絕症,知識也救不了。”審美問題終究靠提升審美來解決。
形式美、境界美與神聖美,是精神維次,也是美的層級,雖為遞進關係,但無邏輯關聯。不能超越形式美者,不可能進入境界美;而不能創造境界美者,也很難進入神聖美。以境界美眺瞻神聖美,美在遠方,非攀援而無他途;以神聖美俯觀境界美,美在眼前,“進出”遊刃有餘。正由此,“境”美難,“神”美更難。在更高層級上不斷攀援,達到美的最高境界,與美同行,天我為一、萬象融合,至美審美又何以而不至!
作者簡介
呂國英,文藝理論、藝術評論家,文化學者,解放軍報社原文化部主任、高級編輯。創立“‘氣墨靈象’藝術論”,建構“書象”説,提出“藝術創作十個命題”,論述“‘藝術,靈魂之美在哲學’的九個要義”,撰寫“中國牛文化千字文”,著述出版專著多部、重要藝術新論多篇,逾數百萬字。多篇(部)作品獲國家、軍隊重要獎項。
主要著述:《“氣墨靈象”藝術論》《大藝立三極》《未來藝術之路》《CHINA奇人》《陶藝狂人》《神雕》《奮鬥致遠 牛文化》《新聞“內幕”》《共倚相牽“牛”最美》,其中《“氣墨靈象”藝術論》主要立論由當海內外多家媒體連載或選載,《大藝立三極》由中英兩種文字出版,《陶藝狂人》《神雕》多次重印或再版。
主要立論:“氣墨”是“墨”的未來;“靈象”是“象”的遠方;“氣墨”“靈象”形質一體、互為形式內容;“藝法靈象”揭示藝術本質規律;美是“氣墨靈象”;藝術創作貴在“意想不到”;好作品終究需要好語言;藝術立象拒絕現實物象;藝術演進:從“完美”到“自由+”;藝術,視覺美、思想美不可偏頗;創作,用性靈開啟質料;超越,向藝方生、向術即亡;“靈象”是“書象”的遠方。
主要藝術新論:《書之入“象”方致審美遠方》《“書象”之美在“通象”》《自成高格入妙境》《“賈氏山水”密碼》《美的“自由”與自由的“美”》《藝術,心狂方成大家》《天才,晚成方可大成》《“色彩狂人”的非常之“道”》《“花”到極致方成“魁”》《心至“藝境”盡通達》《湛然寂靜漾心歌》《三千年的等待》《重構東方藝術“重彩”之象》《絲路文化的“水墨樂章”》《抽象表現,用性靈建構“藝術—哲學”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