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發展,有了新指南
面對新形勢、新需求,調整完善評估制度
博物館發展,有了新指南(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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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博物館數量快速增長、品質不斷提升,但整體狀況與人們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之間仍有差距。為了更好地促進博物館事業的發展,博物館定級評估制度做了調整完善。
近日公佈的《博物館定級評估辦法》擴大了評估對象覆蓋範圍,減少了評估工作層級和環節設置;《博物館定級評估標準》優化完善了評估指標設置與權重,以推動提升博物館的精細化管理和服務水準、實現高品質發展。
近年來,我國的博物館事業得到了很大發展,形式豐富的展覽、有趣的教育普及活動,讓一票難求、排起長龍的情景越來越多。到博物館“打卡”、買文創,已然成為一種生活方式。除了傳統的收藏、保護、研究、教育外,博物館的功能不斷拓展,這要求博物館評定做到與時俱進,以更好地引導不同類型的博物館高品質發展、差異化發展。
近日,《博物館定級評估辦法》《博物館定級評估標準》及評分細則的修訂工作公佈。此次修訂聚焦博物館高品質發展,充分發揮定級評估的“方向盤”和“導航儀”作用,引領、帶動博物館提升以展示教育、開放服務為核心的發展品質,解決博物館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更好地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
擴大覆蓋範圍,鼓勵不同類型博物館參與評估
我國現行的博物館定級評估體系始於2008年,從博物館綜合管理與基礎設施、藏品保護與科學研究、陳列展覽與社會服務3個層面,對博物館品質水準和工作績效進行綜合評價,確定等級。2008年以來,國家文物局、中國博物館協會先後組織開展了3輪博物館定級評估工作,累計評出國家一級博物館130家、國家二級博物館286家、國家三級博物館439家,合計855家,佔全國博物館總數16%。
截至2018年底,全國已備案博物館5354家,年舉辦展覽2.6萬個,開展教育活動26萬次,接待觀眾11.26億。國家文物局相關負責人指出,面對新形勢、新需求,現行博物館定級評估制度已經不能完全適應博物館事業的發展現狀和發展趨勢,需要及時調整完善。
按照《關於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中“激發博物館創新活力”的要求,此次修訂把深化博物館體制機制改革、提升博物館治理能力作為評估工作的重要目標,將創新博物館發展理念、完善以理事會為核心的法人治理結構、拓展博物館服務功能、激發文化創新創造活力等納入評估視野,並按照差異化發展要求,針對不同類型博物館特別是行業博物館、中小博物館、非國有博物館的特點,在調整若干剛性指標的同時,提升評估指標的全面性、相容性、靈活性。
《辦法》規定,凡經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備案、正常運作36個月以上的各類博物館,均可申請參加定級評估。對比之前的規定,取消了關於“一、二、三級博物館佔全國博物館數量比例分別控制在3%、6%、9%”的限定,放開了“初次申請定級評估的博物館,可申請不高於二級的博物館等級”的限制。這些新規有利於擴大評估覆蓋範圍,鼓勵不同資源屬性、不同舉辦者性質、不同地理區域的博物館平等參與評估;也有利於真正優秀的博物館快速脫穎而出,激發更大發展動力和潛力。
優化評估細則,增設體現時代要求的新指標
《標準》共設有綜合管理與基礎設施、藏品管理與科學研究、影響力與社會服務3個一級評估指標,其下分設13個二級指標、78個三級指標以及15個加分項。
相關負責人指出,就《評分細則計分表》而言,修訂幅度較大。一是細化賦分規則,適當拉開得分檔次,鼓勵博物館精細化管理、高品質發展、精益求精。二是增加加分,包括一般加分項和專屬加分項。一般加分項,著重鼓勵優秀博物館改革創新、爭創一流,如“吸納教育界人士進入決策機構”“免費提供藏品完整高清圖片下載”“拓展博物館開放時間”等7處內容。專屬加分項,專為行業博物館、非國有博物館量身定制,涉及建立理事會制度、規範徵藏活動、落實法人財産權等8處內容。
此外,還大幅調整、細化了130余處得分點及分值,明確一批體現新時代要求的指標,如博物館章程、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報告、接受捐贈、藏品徵集政策、入藏標準和程式等均應向社會公佈;增設建築節能降耗、實驗室開放共用、新媒體傳播、導覽導賞服務、無殘障設施等內容。
強調社會互動,推動博物館高品質發展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對博物館也有了更多的期待。新的定級評估體系,在降低門檻、擴大覆蓋的同時,也對博物館提出了社區活動、資訊化建設等提升服務水準的更高要求。
考慮到市縣級基層博物館,以及數量眾多的行業博物館、革命紀念館、考古遺址和古建類博物館的客觀實際情況,以及其在我國博物館體系中的重要作用,《標準》適當降低藏品總量、開放時長和年觀眾量等硬性指標要求,取消不符合實際的“一票否決”,不以藏品多寡等作為衡量博物館品質高低的核心標準,把更多的博物館納入定級評估體系,引導促進全國博物館同步發展;同時完善了學術研究、青少年教育、志願者服務、社區活動等“軟體”指標要求,強調博物館與社會的互動,能推動博物館更好地實現為社會發展服務的職能。
此外,《標準》增加對中小博物館、非國有博物館提供長效化、機制化對口幫扶的要求,支援博物館積極參與各類博物館行業組織、區域博物館聯盟、館際交流平臺的聯展、巡展、互換展覽等長效協同發展機制,鼓勵藏品、展覽、教育、人才資源交流合作。
科技的發展給博物館帶來了新的改變,智慧博物館的建設也受到了重視。《標準》細化了資訊化基礎設施、智慧博物館建設,以及通過資訊化手段支撐博物館業務的內容,推動提高智慧管理、智慧保護、智慧服務水準,增加實施網際網路售票、二維碼驗票、設置文創産品銷售服務設施的要求,多層次滿足觀眾需求。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