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項設置
1、首屆“未來之星”青少年舞蹈大賽設表演金、銀、銅獎、優秀表演獎;編 導金、銀、銅獎;優秀指導教師獎;選送單位金、銀、銅獎;網路評選“人氣之星”一、二、三等獎。
2、金、銀、銅獎的設獎比例為:金獎佔總決賽節目的10%;銀獎佔復賽節目的20%;銅獎佔初賽節目30%;優秀表演佔總參賽節目40%。
“人氣之星”由網路投票數決定。
3、獲獎個人、單位頒發首屆“未來之星”青少年舞蹈大賽獲獎證書及獎盃(即一個獲獎節目一個獎盃、一本證書)。
本賽事全稱為“中華夢·兩岸情之“未來之星”青少年舞蹈大賽”。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首屆“未來之星”青少年舞蹈大賽組委會所有。
[責任編輯:孟雅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