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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惡意退書”被批“讀書人,志不能丟”

2017年08月21日 08:44:24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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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網上“惡意退書”被批“讀書人,志不能丟”

  最近,一則社交網路上的網友提問,引起了人們的熱議:“可以在網上買書趕緊看完然後再退掉嗎?”

  這則問題揭開了當下“網路購書”遭遇的新問題:部分消費者利用電商規則,買書閱讀或者使用之後再惡意退書。而這種現象被網友怒批:“讀書人,志不能丟。”

  惡意退貨 買書變 “借書”

  最近,有網友在知乎上提出了一個問題:“可以在網上買書趕緊看完然後再退掉嗎?”收到了2371個回答,並且有高達2713458的瀏覽量。在回答中,很多網友都談到自己曾經遇到過的類似事情。而在百度貼吧上,記者也注意到有類似的話題和評論。

  現實中到底有沒有這樣的事情呢?日前,記者採訪到了一位曾經在讀研的時候做過這種事情的消費者桌子(化名)。

  據桌子説,他在讀研的三年時間裏有過這種故意退書的情況,但是並不多,有個三五本,“我一般是買完了以後拿去複印店複印一本,然後退給電商。”

  對於書的品種,桌子説他所買完再退的書全部都是和他專業相關的外文原著。他這樣做的原因在於這些書的單價比較貴,“平均200元左右”。此外,這些書沒有漢譯本和電子版,也是他不得不採取這種下策的理由。

  退貨政策易被鑽漏洞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當下主流電商平臺上關於圖書及音像製品的退換貨政策有如下規定:京東退換貨時限為自實際收到商品第二日起7日內可以退貨,15日內可以換貨;噹噹則承諾在客戶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可以申請退貨,15日內可以申請換貨;亞馬遜的圖書無理由退換貨時限最長,為自購買日起的30日內。

  而在這一週到一個月的時間內,一般讀者至少可以讀完一本書。以當下比較暢銷的小説《解憂雜貨店》為例,該書21萬字,每天讀3萬字一週就可讀完,閱覽週期在7天無理由退貨時間之內。

  而當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電話諮詢了部分網上圖書銷售機構後發現,大電商自營店在退書的時候更容易,而第三方網店則相對附帶了退書條件。

  亞馬遜自營平臺的客服人員表示:“在退貨時間內,也就是30天內,沒有損壞,不影響圖書二次銷售的情況下,可以辦理無理由退貨。”當記者問道:“書的透明保護膜撕開了也能退貨嗎?”該客服人員強調:“只要不影響圖書二次銷售的情況下,是可以退貨的。”

  該平臺上的第三方賣家北發圖書網旗艦店客服則表示:“在7天退貨期內,客戶可以辦理無理由退換貨,但是要保證圖書包裝完整,並承擔運費。”當記者問道:“我有本書的塑膠薄膜包裝已經拆了,能不能退貨?”該客服人員表示這種情況無法退貨,必須保證圖書是收貨時的樣子。

  噹噹網平臺上的第三方賣家文軒網旗艦店客服則表示:“在7天退貨期內,因客戶個人原因造成退貨,可以辦理,但是要買家承擔運費”。至於圖書的透明保護膜是否拆開,該客服人員表示:“圖書本身沒有被客戶損壞就可以”。

  網友怒批:

  有志氣嗎?

  兩位自稱出版行業從業者的網友“王遠成”和“徐小妖”,他們從作者寫作的艱辛、圖書出版發行的艱辛,通過核算成本、講述細節向網友展示了一本書到讀者手裏的艱難過程。除此之外呼籲大家圖書利潤非常低,不要看完就退傷害出版業。

  網友“劉曉陽”的觀點很有代表性,“看不起書,可以去圖書館借。讀書人,志不能丟”。在知乎另一類似問題的答覆裏,一位獲得上千點讚的網友“liugougou0925”則表示:“我覺得一個真正愛書的人,是不會做這種事的。一個人要貪圖這點小便宜,也太可悲了。”

  網友徐小娥則表示:“不見得是窮,但一定是low。不可能有什麼大出息。看了有些評論。大概是讀書人被黑的最慘的一次。沒錢買書,有種地方叫圖書館。還有專門租書的地方。還有大量電子書。這種人,看再多的書,都不是讀書人。與其説是窮,不如説是熱愛佔便宜,損人利己。”

  律師:

  鑽空子對作者、出版社和經銷商不公平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虎表示,這種“鑽空子”的行為肯定是不合適的,對於書籍的作者、出版社、經銷商來説也不公平,但因為這種行為本身不違法,最多從道德上指責一下,電商平臺選擇了這種售後模式,也就意味著他們已經充分預估到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也願意承擔這種結果。

  趙虎認為,雖然有一部分人會這樣做,但大部分讀者是不會鑽這個空子的,“從好的一方面想,書籍是用來傳播知識的,雖然這種行為不合理,但也算間接發揮了書籍的作用吧。”

  電商:

  利用大數據對惡意行為進行管控

  對於圖書被惡意退貨的事情,記者試圖聯繫亞馬遜、京東等電商,以期得到回應。

  截至記者發稿時為止,只有京東對此進行了正式回應。相關人士稱:“圖書品類的用戶退貨情況一直比較穩定,用戶退回的圖書大多數是在印刷過程中存在缺陷或者有破損的,這些圖書我們會退回出版社處理,不會再次銷售給用戶,請用戶放心。”

  對於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政策進行惡意退貨的行為,“我們持反對態度。為保證消費者和商家的合法權益,我們將不斷完善內部的誠信風控模型,利用大數據及技術工具,識別惡意行為,對惡意行為進行管控。”

  此外,該人士稱“七天無理由退貨”是法律賦予消費者的權利,京東將繼續嚴格遵循這項規定。

  (李鐵柱)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