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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金《重生》:當有人提供幻想,就有人為之瘋狂

2017年02月23日 09:35:06  來源:鳳凰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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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世紀以降,人類經歷了數次劇變。用歷史學家霍布斯鮑姆的觀點來看,這是一個堪稱“極端”的年代。無論是生活方式還是理念認知,人們都在飛速更新著與自己有關的一切。更新“過了頭”,人們則又希望呼喚“記憶”、“情懷”,試圖找回自己喪失的東西——可那被丟棄的,總不會如此容易就被找回。

  《重生》是斯蒂芬·金2013年的作品,此時距他發表處女作、1973年問世的《魔女嘉莉》(Carrie)正好40年。往往,一個類型小説家的創作生涯很難維持太久,想要始終保持一定水準恐怕更難,因為類型文學總有其“套路”,而“套路”總是很容易窮盡的把戲。但斯蒂芬 金顯然是個例外。他例外的原因,在於其從不安於在“套路”之內創作。於是我們可以看到,儘管被冠以“驚悚大師”之名,斯蒂芬·金卻常常會在作品裏談青春、談人生、談求而不得,以及無從逃避的喪失與死亡。

  既然他不回避如此的現實,那麼想要製造令人印象深刻的矛盾,就只需要一個不相信死亡和喪失不可挽回的“執拗之人”即可。而事實上,《重生》所講述的,也正是這樣一個故事。人類最重要的發明——信仰與科技,正是以規避死亡的恐懼為目的的創造,而它們又先後是《重生》的主角雅各布斯牧師所專注而依賴的、改變一切的關鍵。他本是個虔誠的教徒,宗教的力量本就可滿足他感化世人的訴求。可忽然一日自己的妻兒亡故,他便無法再以宗教之名撫慰自己了。體察到了純粹宗教的無力,他變成了一位“科學狂人”,幻想以這人自己發明的體系與工具,撼動人生中無從改寫的遺憾。

  而這一切,都被故事裏的“我”——傑米 莫頓看在眼裏。傑米認識雅各布斯時還是個六歲的孩子,而當那個下午,雅各布斯巨大的身子所帶來的陰影,籠罩在小傑米的“玩具兵團”上空時,兩人的羈絆也自此展開。雅各布斯帶著傑米認識了“電的把戲”,甚至還用電治好了傑米的哥哥阿康意外變啞的嗓子。傑米崇拜並感激著雅各布斯,可當雅各布斯在那次變故之後,公開發表了一次“可怕的布道”,宣告自己的“背叛”之後,傑米也和眾人一樣,對雅各布斯心懷恨意了。

  人們為何會憎恨一個叛道的牧師呢?大抵只是因為,縱然他説的“宗教無用”恐怕是事實,但他到底還是粉碎了眾人賴以生存的信仰。這又恰恰暗合了這一時期的時代狀況——故事由20世紀60年代起筆,此時的美國經濟穩定,民眾生活在安定而欣喜的環境中,無法不虔誠于“上帝”給予的恩賜——這美滿的生活。可接下來,時局愈加動蕩,冷戰危機、越南戰爭、經濟下行、毒品、種族危機,無一不在摧殘著普通人那孱弱的幸福感。人們漸漸喪失了信仰——那現實種種,就好比是傑米的小鎮上、戳穿“宗教謊言”的雅各布斯牧師。大多數其他人只是無從如他們一般,尋到一個可以歸罪的“叛道者”罷了。

  不過殊途同歸。《重生》所勾勒的現實,繼續在傑米身上被演繹。憑著自己“一般的吉他天賦”,他成了一個巡迴樂手,也理所應當、無可救藥地染上了毒癮。正當他窮困潦倒,健康狀況也不容樂觀之時,他再一次和雅各布斯相遇。此時的後者已經成了名“藝人”,在嘉年華上表演他的“電氣把戲”,而這也成了雅各布斯後半生“使命”的開始。當他用電干預並幫助傑米擺脫毒癮時,他的表演助手——一位來自鄉下的、健康而貌美的女孩,因為他的把戲而看到了“非凡的自己”,竟然信以為真,打砸了某個首飾店,只為拿到“本屬於自己”的首飾。如此這般,她卻毀掉了自己平常的生活。

  由此我們不難看出,斯蒂芬 金在敘述這個虛構故事的同時,也以諷刺但現實的筆法,解構了一種現實,而這種現實又是不分時代、普遍存在的。當有人提供幻象,就必然有人為之狂熱。原始的手段是信仰,現代的手段則是科技。於是《重生》又不啻是一個關於“科技狂熱”的寓言故事。人為之迷狂,而當科技真正觸發了世界的某個秘密,故事又回到了另一個我們熟悉的原點:從前有個女人,名為潘多拉……

  關於信仰,人們其實已經達成共識,那便是它的創造,總是為了安慰人們,不再恐懼未知與死亡。至於科技,與未知的浩瀚相比,恐怕也只是在認知上杯水車薪的努力。儘管雅各布斯先後多次幫助傑米,可傑米仍試圖戳穿他的把戲,正是因為後者實際上是將人們的全部希望與冀盼,都對應在虛無縹緲、無從把握的科技猜想之上。雅各布斯就像是一個黑夜裏的行路人,卻總妄想用手中鋒利無比的刀斧劈開黑暗,迎來光明。徒勞與傷害,在這種情況下在所難免。

  人的渺小與無力,是人一生都要學會如何接受的課題。這或許也是斯蒂芬 金的新作的魅力所在。年逾古稀的老作家,和他筆下的“科技狂人”一樣,不願放棄自己苦心經營的事業,可方向卻截然不同。“死亡才是唯一的治愈”,復活生命只會帶來劫難,而我們所懷念的,也無非是那個虔誠而平靜的年代。

[責任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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