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華日報》29日發表社論:《政治淩駕歷史:國史館史德蕩然無存》,摘錄如下:
現代史學家錢穆在《國史新論》説:“治史能平心持論。深文納周(指不根據事實,卻援引苛刻的法條,故意陷人于罪),于古人無傷,而于當世學術人心,則流弊實大。”吳密察獲得蔡英文青睞,而于520被任命為臺灣的“國史館長”之後,“國史館”忙不迭祭出的各項舉措,無疑是“深文納周”的寫照。
臺灣的“國史館”隸屬於臺當局“總統府”,除了掌管“國史”研究、撰述、彙編之外,還負責史料典藏、應用、展覽、管理、參考諮詢。因其隸屬於“總統府”而非獨立機構,註定“國史館”的權責其實就在於為統治者修史。
520政黨三度輪替之後,在綠色政權“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從”的全面統治下,“國史館”為統治者修史的“隱性面目”再度顯現無遺。有道是“歷史就像愛美的小女孩,可以任人抹粉施脂穿著打扮”,國史館在吳密察掌理下,不顧一切的祭出“深文納周”之舉也就不足為奇。若問“國史館”如何施展“深文納周”?綜而理之概有如下三端:
其一、自8月1日起,閱覽對象原不設限的“國家檔案”,“暫”不對大陸及港澳學者開放;其二、9月下旬傳出,原本完全開放的“大溪檔案”(蔣中正文物),有臺灣學者要查閱抗戰時的相關資料,卻被館方以“國家機密”理由拒絕;其三、自9月1日起,“國史館”所屬的臺灣文獻館庋藏的“臺灣總督府檔案”之使用將不再收費。
有關國家檔案“暫”不對大陸及港澳學者開放,“國史館”聲稱“依法行政”,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法》、《檔案法》規定辦理。有關“大溪檔案”不再對外開放,“國史館”指稱“大溪檔案”部分仍屬於機密,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國史館”不能徑行解密對外開放。至於“臺灣總督府檔案”之使用不再收費,“國史館”則指為“從善如流”。
“國家檔案”、“大溪檔案”、“臺灣總督府檔案”項目有別、內容迥異,“國史館”是否開放?如何開放?卻是“輕描淡寫、閒話一句”即告拍板,個中情由,則透露出過去能、今後不能,或過去不可以、今後可以,其詭異思維難掩荒謬怪誕。衡情説理論法,如果過去不能開放而開放,應依法究責問罪;如果過去不能做而現在能做,豈不違背法令?
追根究柢,“國家檔案”關乎“中華民國”;“大溪檔案”關乎蔣中正;“臺灣總督府檔案”關乎日本殖民臺灣。“國史館”以今日之能否定過去之不能、以今日之可以否定過去之不可,其所繫之思維不外企圖“滅失”“中華民國”、妄圖“消蝕”蔣中正,同時希冀散發日本統治50年之餘光,此即“國史館”遂行的“政治正確”——反“中華民國”、反蔣、親日。
清朝學者龔自珍嘗言:“欲亡其國,必先亡其史;欲滅其族,必先滅其文化。”“國史館”在此“潛規則”下,對照清代章學誠在《文史通義》強調,史家必須具備史才、史學、史識、史德,其中史德尤其重要。試想:“國史館”若被政治所用而致政治淩駕歷史,其應有的史德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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