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稿費,作家養不活自己?
漫畫/趙春青
本報記者 路艷霞 實習生 李燁池
作家們與百度之間的維權糾紛尚難解難分,作家韓寒的一篇部落格卻又引起另一個熱門話題。在這篇替作家們訴苦水的部落格中,韓寒算了一筆賬:假設一本書賣10元,印刷成本2元多,出版社賺1元多,書店賺5元,而作家卻只賺了1元錢。此言一齣,引得讀者們紛紛唏噓:原來,看上去表面風光的作家們,稿費收益卻一點兒也不風光,單憑這筆稿費能否養活自己,如今恐怕都成了問題。
靠稿費謀生?基本不可能
作家趙瑜近期完成了20萬字的紀實文學《籃球的秘密》,這部講述中國籃球百年曆史的作品,將於本月底在《中國作家》雜誌面世。趙瑜很清楚,他不可能通過這部作品在經濟上獲得多少收益。據他計算,按照每千字大約百元計算,他可以從出版社拿到1.8萬元的稿費。按照計劃,這一作品的單本圖書將由中國青年出版社出版,儘管不願透露圖書的稿費及版稅,但趙瑜還是很無奈地承認,“僅僅依靠稿費是養不活自己的。”
“我從2007年到2010年一連寫了6本書,這6本書品質都較高,但稿費還是彌補不了我的前期投入。”趙瑜説,他的每部作品都來自實地調查,要全國各地到處跑。此前他的《尋找巴金的黛莉》曾引起轟動,並獲得《中國作家》的10萬元大獎;但是在寫作過程中,他的採訪費用卻十分高昂,10萬元獎金只能算是做了些補償。趙瑜覺得這已經是非常難得了:“不是任何作家都能得到這個大獎,也不是我的任何作品都有如此的幸運。”
知名作家的待遇尚且如此,沒名氣的小作者自然就更加可憐。
湖南文藝出版社宣傳主管劉峰穎曾接觸過不少作者,但他們大部分不是專業作家,而是記者、企業高管之類的圈外人士。劉峰穎坦言,這類作者創作的純文學作品稿費,甚至連幾萬元都很難拿到。“他們靠稿費確實是養不活自己的,純粹靠稿費,要想維持生計或在寫作上長遠發展,基本上不可能。”
大作家賺錢,小作者難為
有業內人士透露,現今出版社付酬的方式有三種:第一種是千字付酬,這種稿酬以全書的字數為標準計算;第二種是一次付酬,即在出版之前,出版社和作者協商出一個固定的稿酬數目;第三種則是現在全球通行的版稅付酬,目前國內出版業的版稅一般在6%至15%左右,也就是説每賣出一本20元的圖書,作者能拿到大概1.2元到3元,和韓寒在部落格中披露的數據十分接近。
如何確定一個作家的版稅,其實是一件非常複雜的事情。通常説來,只有那些真正的大腕才能拿到10%以上的高版稅。
作家賈平凹的長篇小説《古爐》今年1月面世,業內人士為他算了筆賬:這本書定價53元,首印量20萬冊,如果按版稅12%計算,出版社至少應向其支付127萬餘元。還有人透露説,賈平凹出書實際上是有附加條件的,即必須保證一定數額的首印量,這已成為業界公開的秘密。
韓寒在部落格中説:“一本書如果賣兩萬本,已經算是暢銷,一個作家兩年能寫一本,一本可以賺三萬四,一年賺一萬七,如果他光寫書,他得不吃不喝寫一百年,才夠在大城市的城郊買套像樣的兩居室。”對此,作家出版社總編室主任劉方指出,現在一些有名作家的作品銷售量並不止這個數目。他舉例説,像余秋雨、海岩等作家的系列書可以賣到百萬餘冊,而一些快速躥紅的青春作家的作品,首印量也能達到20萬冊,這些作家的稿酬自然都會很高。
不過,劉方也同時承認,如果是一個剛剛邁入作家行列的普通作者,無法像余秋雨那樣擁有高銷售量,那麼其所獲得的稿酬,甚至不能和白領階層的收入水準相提並論,並且還很不穩定。
建議設立最低稿酬制
面對尷尬的稿費收入,如今的專業作家們甚至已經達成了一個默契:寫書賺不了錢,早日投身到影視編劇的滾滾洪流中才是正差兒。趙瑜堅信,從作家的角度來説,收入過低確實不是一件好事:“作家的寫作是嚴肅的寫作,很多書並不可能成為暢銷書,但其寫作利益得不到保護,久而久之對作家是一種傷害,對中國的文化建設和文化傳播也是一種傷害。”
“寫書不如出書,出書不如賣書。”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會長陳建功如是説。在他看來,普通作家的寫作利益確實需要得到保護。陳建功毫不客氣地指出,目前某些雜誌社、出版社存在“店大欺客”情況。為此他建議,能否參照最低工資制的做法,設立最低稿酬制;對於拖欠作家稿酬這一痼疾,則應創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法。
盜版、侵權等現象的存在,也讓作家喪失掉大量應該得到的收入。中南博集天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王勇認為,讀者、消費者以及相關網站,如果能樹立起著作權的法律意識,將是對作家最大的幫助。“如今盜版盛行,不僅一些網路平臺侵權嚴重,紙書的盜版也很可怕。如果説一本書的正版能銷到10萬冊,盜版將是其4至5倍。”他認為,作家收入的提高,有賴於各方長期的維護和支援。
也有人認為,既然一些暢銷書作家也能通過寫書發財,對於那些賺不到錢的作家來説,似乎應該從自身找問題。對此陳建功認為,在文化領域,一味強調商業價值是不妥當的。“法國一直對進口好萊塢大片徵稅,然後用稅收貼補本土電影創作,以保護本民族文化發展。”他提出,對於從事嚴肅創作的中國作家而言,不能單靠支付稿費來解決,而是需要出臺一系列文化政策來予以保障。在他看來,建立基金會來支援作家創作,或許不失為一個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