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圖書館到拍賣場 一樁陳年舊案敲響文保警鐘
從圖書館到拍賣場,失竊館藏文物第二次上拍才被發現——
一樁陳年舊案,敲響文保警鐘
本報記者 王廣燕
在失竊16年後,四川省圖書館的館藏文物《魚雁集》叢札部分書信,近日赫然出現在廣東崇正拍賣有限公司的“古逸清芬·信札古籍文獻”專場宣傳中。9月10日,拍賣行回應稱,注意到有聲音對此次拍品的來源進行質疑,決定撤拍。9月13日,四川省圖書館發佈聲明,確認相關拍品係該館2004年失竊文物,目前已被警方暫扣。而這已經是《魚雁集》叢札部分書信第二次上拍,一樁文物盜竊的陳年舊案,也因此重新出現追查的契機。
明目張膽
文物失竊次年就曾上拍賣
林思進是近代著名文學家、教育家,四川省圖書館首任館長。由他整理題簽的《魚雁集》,是近代多位書法家、國畫大師致西南名儒林思進的信札,其中包括著名書法家謝無量、國畫大師黃賓虹等致林思進的信札,具有重要的文獻價值。
四川省圖書館在微博中回應,這批文物在2004年12月13日失竊,“文獻失竊案發生後,我館立即採取緊急措施,徹查書庫安全隱患,安裝監視系統,增加保衛力量,並且對於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認真整改,從管理制度、設施設備和責任落實等方面加強對館藏文獻的保護。”但對於失竊案的細節,四川省圖書館未能詳述。
而膽大包天的竊賊,甚至在次年6月就將這批作品帶到拍賣市場銷贓。根據上海崇源拍賣有限公司公佈的拍賣資訊,在2005年6月30日的春季大型藝術品拍賣會上,《魚雁集》叢札以30.8萬元成交。時隔15年,這批拍品又被送到廣東崇正拍賣有限公司,通過其拍品的徵集、遴選。
追問責任
拍賣行緣何難查拍品來源
《文物保護法》明確規定,禁止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將館藏文物贈與、出租或者出售給其他單位、個人。那麼,這份2004年失竊的文物,為何能順利通過審核,轉手拍出30.8萬元?
“拍賣行有義務向送拍者詢問拍品的來源,但往往這是很難查清的”,中央財經大學拍賣研究中心研究員季濤説,在實際拍品徵集中,有許多拍品的來源模糊,“比如委託人説幾十年前長輩收藏的,現在其已故無法弄清楚,或者委託人對拍賣行説謊,拍賣行也難以洞察其真實性。”
廣東崇正拍賣有限公司介紹,其曾通過“中國被盜(丟失)文物資訊發佈平臺”對涉事拍品林思進藏書札進行核實,但未查到登記資訊。藝術市場評論人牟建平分析,拍賣公司如果對拍品為偷盜所得並不知情,便無需承擔法律責任。這一規定在一定程度上讓拍賣公司“撇清責任”。
敲響警鐘
源頭堵住偷盜漏洞是重點
近年來,部分被盜館藏文物曾走上拍賣場,例如廣州美術學院前圖書館長蕭元,曾掉包館中齊白石、張大千、八大山人等名人畫作100多幅,通過拍賣獲利超億元,後被判刑入獄。去年年底,西泠印社擬拍賣疑似出土文物,也被國家文物局緊急叫停,並進一步核查。
“每年拍賣的文物藝術品可能達到十萬件之多,極少量違法上拍的文物,在以往很難被注意到”,資深藏家劉九洲説。此前四川省圖書館館長何光倫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2005年《魚雁集》第一次被拍賣時,由於當時網際網路並不像現在這麼發達,所以並未注意到這批藏品的拍賣資訊。這麼多年,四川省圖書館一直密切追蹤這批文物。
“現在的拍賣標的在網路上有很多圖文介紹,一旦有重要的文物被盜流入拍賣市場,就會被迅速引起注意。”季濤表示,與國內拍賣相比,私下交易、偷帶出境等更為隱秘,“應從源頭上著手,考慮如何讓這些文物不丟失。”唯有徹查到底,才能堵住文物失竊漏洞,守護民族的文化瑰寶。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