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非遺地理標誌,不該被遺忘

2019年11月18日 09:35:00來源:光明日報

  非遺地理標誌,不該被遺忘

  【心直口快】

  “地理標誌”,在我國通常稱為“土特産”,一直以來被世界各國視為國家戰略。“非遺類地理標誌”是非物質文化遺産與地理標誌事業發展的必然産物。推進我國非遺類地理標誌建設,符合新時代戰略構想。

  意義:提升文化實力

  非遺類地理標誌是我國地理標誌實踐中凸顯出來的新事物。從商標屬性來看,它可理解為“具有非物質文化遺産屬性的地理標誌商標”。這類商標不僅含有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屬性,而且含有地理標誌商標的屬性。如人們熟知的貴州“玉屏簫笛、牙舟陶”,湖北“黃陂泥塑、黃梅挑花”等,它們是非遺名錄中的民間美術、傳統手工技藝項目,同時也作為地理標誌證明商標予以核準註冊;從文化屬性來看,“地理標誌”和“非物質文化遺産”,都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代表,原本就有著千絲萬縷的歷史文化淵源。在我國“地理標誌”已成為一種“公共品牌”,是各地政府打造區域特色品牌的公共資源。大力推進非遺類地理標誌建設,對探尋精準扶貧的新方式、服務“一帶一路”的新途徑,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理論參照。

  截至2019年6月,我國已核準註冊的地理標誌商標為5093件。近20年的發展表明,我國已從過去的“應對、借鑒、學習和探索”時期,開始邁向健康發展壯大、傳統文化發力、理論體系建構的新時代。研究發現,非遺類地理標誌所蘊含的“歷史文化價值、藝術審美價值、品牌經濟價值”等文化因子,內涵豐厚、附加值高。這些農耕文明遺存下來的文化記憶,是地理標誌文化傳播的核心價值體現,其開發和利用價值潛力巨大。大力推進非遺類地理標誌建設,是開展中華傳統文化價值挖掘、踐行國際傳播能力建設、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的具體體現。

  現狀:缺乏佔位意識

  在實際工作中,佔位意識的缺乏,已嚴重制約我國非遺類地理標誌建設發展。突出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對非遺類地理標誌商標註冊意識淡漠。如湖北的“黃梅挑花”,早在2006年5月20日就入選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名錄,卻在時隔九年之後,才于2015年3月28日獲得國家商標局地理標誌證明商標核準註冊。這些滯後現象,嚴重阻礙了我國非遺文化産業的發展進程;

  二是漠視非遺類地理標誌商標保護。調查發現,截至2017年6月,湖北省已獲地理標誌商標總數為325件,全國排名第三。然而其中,非遺類地理標誌商標只有5件,僅佔總數的1.5%;而同時期全省入選國家級、省級非遺名錄的項目已達523項。無獨有偶,貴州省地理標誌商標註冊共65件,而實際註冊的非遺類地理標誌商標只有8件,僅佔該省總數的12.3%;而同時期全省入選國家級、省級非遺名錄的項目高達610項。

  三是對非遺類地理標誌商標註冊類別缺乏針對性的探討。迄今為止,我國地理標誌商標註冊類別主要集中在“商品商標”方面,“服務商標”尚未涉足。眾所週知,中華傳統武術受世界青睞,各國武術愛好者紛紛來華學習武術,學成歸國開辦武館,成為傳播中華武術文化的使者。但也出現了“少林功夫”滿天飛、“太極拳”滿地行等魚目混珠的亂象,致使我國優秀傳統文化的聲譽和權益遭受嚴重侵害。

  大力推進非遺類地理標誌建設,探索其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類別的延展,是關係我國智慧財産權國際保護根本利益的大事,是站在世界智慧財産權國際視野探尋非遺類地理標誌保護的需要,也是彰顯我國文化自信、贏得國際話語權的需要,期待引起職能部門和學者們的廣泛關注與高度重視。

  途徑:拓展創新思路

  中華文化博大精深、地理標誌資源豐富,是非遺類地理標誌建設的重要保障。保護非遺類地理標誌,有利於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轉換,有利於非遺文創産品市場化形成,有利於非遺類地理標誌在“一帶一路”和“精準扶貧”中集聚效應的發揮。推進我國非遺類地理標誌建設,既是新時代地理標誌發展的需要,也是探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與傳承的創新途徑,意義重大、勢在必行!如何更好地推進我國非遺類地理標誌建設,有以下幾點構想值得社會關注與探討。

  其一,以創新思維為指導,開創“文化創造”新局面。我國各級職能部門,主要是智慧財産權、文化與旅遊,以及商標協會、非物質文化遺産中心等協會組織和機構,不忘初心,砥礪前行,以創新思維為指導,樹立文化自信、踐行文化創造、站在智慧財産權國際前沿、發出新時代的中國聲音,贏得世界廣泛認同與支援,為我國非遺類地理標誌建設開創新局面。

  其二,以類別延展為突破,探尋“實現文化進步”新路徑。商標註冊類別是商標保護的重要依據。我國商標註冊以《尼斯協定》規定的《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為依據,其包括商品商標34個類別和服務商標11個類別。當下應著力探索商標類別延展和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類別延展,這是我國傳統文化在智慧財産權保護中的重要進展,是解放思想,探尋“實現文化進步”新路徑的創新突破。

  其三,以文化價值挖掘為目標,開闢“傳播力建設”新征程。推進非遺類地理標誌建設中的文化價值挖掘,是擺在我們面前的新課題,也是世界智慧財産權領域亟待解決的新問題。時下,我國在非遺類地理標誌的開發、利用、推廣與傳播等方面尚沒有現成的模式參照,需要更多熱于奉獻、銳意創新的業內人士、專家學者在實踐中去探索、去發現。地方政府和行業協會要緊緊圍繞非遺類地理標誌特色資源,建立産業集群,塑造公用品牌形象;行業協會要走上前臺,履行行業自律與監督管理,維護非遺類地理標誌的權威性,提升無形資産價值,高效發揮品牌集聚效應,助推特色産業升級,為區域經濟發展增光添彩。

    (作者:商世民,係中南民族大學美術學院教授 本文為2017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武陵民族地區地理標誌文化價值挖掘及其在精準扶貧中的利用”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17BMZ058)

[責任編輯:楊永青]

相關內容

京ICP備13026587號-5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關於我們|本網動態|轉載申請|聯繫我們|版權聲明|法律顧問|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電話:86-10-5361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