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遊部實施《曲藝傳承發展計劃》 扶持曲藝開展駐場演出
新華社北京7月27日電(記者周瑋)文化和旅遊部日前出臺的《曲藝傳承發展計劃》明確,以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為重點,扶持曲藝開展駐場演出,鼓勵在曲藝項目豐富、觀眾氛圍濃厚的地方探索掛牌設立“非遺曲藝書場”,探索設立曲藝電視書場、廣播書場和網路書場;扶持馬街書會、胡集書會等民間曲藝展示交易集市的發展,鼓勵和引導曲藝項目進入城市和鄉村旅遊演藝市場。
目前,在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中,曲藝類項目共計127個大項。推動曲藝傳承發展,對於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中華文脈,增強文化自信,繁榮文藝事業,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等都具有重要意義。為此,文化和旅遊部印發《曲藝傳承發展計劃》對曲藝類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發展工作進行專項部署。
計劃提出,曲藝傳承發展要堅持以融入現代生活、弘揚時代價值為導向,堅持以説唱表演作為基本實踐形式,堅持以傳承人群為核心,堅持整體性保護的理念等工作原則。力爭通過本計劃的實施,到2025年,曲藝的整體活力顯著增強,存續狀態持續好轉,曲種特色更加鮮明,傳承隊伍有效擴大,受眾群體明顯增加,曲藝在社會主義文化建設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得到充分發揮。
計劃提出了開展調查評估、完善檔案資訊,加強項目管理、夯實保護責任,做好項目記錄、加強成果利用,擴大傳承隊伍、提高傳承能力,推出優秀作品、滿足人民需求,扶持曲藝演出、增加實踐頻次,組織展演活動、繁榮曲藝市場,開展曲藝普及、擴大曲藝受眾,支援學術研究、加強專業指導9項主要任務,並要求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明確職責、統籌力量、落實資金,加強計劃的工作部署和實施保障。
近年來,文化和旅遊部積極研究制定分門類的非遺保護政策。《曲藝傳承發展計劃》是繼傳統戲劇、傳統工藝的又一非物質文化遺産分類保護政策文件。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