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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報評:圖書“標題黨”是誤導讀者

2019年01月07日 10:37:00來源:中國文化報

  原標題:圖書“標題黨”是誤導讀者

  不久前一青年作家在微博上吐槽某些出版社編輯為名家作品集中取名時糟蹋經典,一時引發網友熱議,也引起出版業人士的反思。據這位作家列舉的某出版社出版的一套9本的民國大師的經典書係,分別收錄了魯迅、沈從文、梁實秋、張恨水、胡適、徐志摩、朱自清、鬱達夫、周作人的作品。這套叢書編選的用意是好的,但是編者為了嘩眾取寵,迎合某些讀者不可思議的“品位”,每本書所取的書名,都是千奇百怪,令人匪夷所思。一般讀者如果光是看這套書的書名就會暈頭轉向,不知所云。

  更有甚者,將《西遊記》改為《一個和尚的艷遇》,將《紅樓夢》改為《一個男人和一群美少女的風流史》,這些名垂青史的大師們的傳世之作就在這樣的脂粉氣十足、小家子氣十足的書名中,被徹底糟蹋殆盡!

  據有心人的統計,圖書市場上對沈從文著作肆意篡改的書名還有,《我們相愛一生,一生還是太短》《想牽著你的手,在青山綠水間》《我只愛過一個正當年齡的你》《遇見你之前,我以為我受得了寂寞》《遇見許多人,都不及你好》……

  其實有心人如果仔細研究一下近些年來某些出版機構的出版圖書的書名,就會驚奇地發現,很多書名其實都徹底地掉進“標題黨”的行列了,一般讀者如果從書名上是看不出什麼究竟的,有些書名不但低俗,還歪曲了原著的本意。這些走樣的書名,大多為進入公版書領域裏的出版物。有些編輯雖然也讀過著作權法,但是並沒有從根本上把握住著作權的核心要義。即使一個作家的作品進入公版書領域,但是其作品的內容也不能隨意篡改,否則也是一種侵權。

  前些年在出版業流行的圖書中,有“用身體寫作”“下半身寫作”“性體驗寫作”“大話”“戲説”等等不良的思潮,出現過像《赤裸的愛》《不想上床》《我的性感女友張咪》這樣低俗的出版物。為了博得某些讀者的青睞,連一些名作家都把自己嚴肅的文學作品同庸俗的書名來捆綁包裝,使得出版業,特別是文學圖書市場一片庸俗風。有些一味逐利的出版商,連我國四大名著都不放過,在這片進入公版書的領域內,肆意對四大名著的書名進行篡改,以達到聳人聽聞、賺取高額利潤的目的。

  某些人之所以愛在書名上故作雷人之語,愛顛覆讀者的眼球,一方面是為了行銷的需要,還有的是為了顯示自身的與眾不同。即使是名家的公版書,起個聳人聽聞的書名,就似乎讓人感到名家作品的“脫胎換骨”。只是當讀者手捧這些標有名家名字的作品賞讀時,那種閱讀驚喜,可能會因為書名的低俗走樣而大打折扣!

  我有經常逛書店的愛好,然而每次進書店面臨一批又一批稀奇古怪的書名時,不禁感到莫名驚詫,也失去了翻閱購買的興趣。如某社出版熱銷的愛情小説,都是這樣的書名:《我不喜歡這世界我只喜歡你》《我的世界很小 但剛剛好》,幾乎都是在故作多情的繞密碼,説白了就是一種肆意的矯情。我還在某網站瀏覽了一下最近熱銷的網路言情小説書名,大都是這樣的套路,如《惡魔吻之癮:甜心,抱一抱》《家門第一寵:大叔,求放過》《隔墻有鬼:夫君,輕輕寵》《99次離婚,厲少,請低調》《餓狼老公,寵寵寵》等等,幾乎都是類似的書名,再看內容簡介,情節大同小異,無非是打情罵俏,男歡女愛等。

  這些書名,不但對出版人的出版使命和職業操守是一種褻瀆,還顯示了某些從業人員對出版物認識的偏狹。

  圖書作為特殊的商品,不同於任何一種商品,它要直抵人的內心世界,傳遞知識、傳遞美好、啟迪智慧、培養情操。而對名家作品的肆意篡改,不但影響了名家在讀者心目中的地位,還會向讀者傳達一種錯誤的文化資訊,有失出版人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趙 強)

  我們説出版物不是文化快銷品,它要給讀者潛移默化的影響,而書名恰恰是圖書的“點睛之筆”“神來之筆”。應當指出,多年來,我們的出版人無不為了起一個好書名而嘔心瀝血。我在幾十年的出版實踐中,十分注意書名的重要意義,有時為了取一個好書名,經常會思考多日甚至十多天。最後書名起好後,都要和作者充分交換意見,徵得作者的理解和同意,方才啟用書名。

  記得10年前我剛調入北京,在中國輕工業出版社任職時,我精心策劃了湖南兒童文學作家牧鈴的一部動物小説,他這部長達20萬字的小説,發給我時,書名是《浪跡蹤蹤》,是根據作者發表過的一部中篇小説擴寫的。我初讀之後,感覺作者對狼的把握和故事表述都令人回腸蕩氣,但是如果是這樣一部書名,顯然就把這部佳作淹沒在書海裏了。於是我又再讀第二遍,終於把握了這部小説的神韻,腦海裏立即跳躍出一個更響亮的書名,於是,《野狼谷傳奇》這個新書名就産生了。此時,已經是晚上12點,我在滿懷欣喜中,發短信告知了責編這個新書名,轉天又告訴給作者,獲得一致認可。這部小説,也由此成為前些年動物小説的暢銷書。

  前幾年我策劃著名作家張寶瑞的最新諜戰小説時,作者給了我們新寫的《一隻繡花鞋》的續篇,書名叫《梅花蕭瑟飄落》,我拿到書稿後,發現書名過於散文化,於是改為《梅花諜影》,以凸顯這部小説的諜戰色彩。這部小説上市後,讀者反響熱烈,很快被改編為同名網路電影。

  由此可見,書名是神聖的。一個好書名不但是一本書的點睛之筆,神韻之作,還會促進這本圖書的熱銷,並在讀者心目中留下難忘的印象。如司湯達的《紅與黑》、曹雪芹的《紅樓夢》、魯迅的《吶喊》、路遙的《平凡的世界》等,這些書名,哪一個不是浸透了作者的智慧,彰顯了作品巨大的思想與藝術魅力,無不力透紙背,入木三分,令人回味!

  如今,出版人摒棄嘩眾取寵的書名,不但是一種責任,還是一種崇高的堅守和神聖的文化使命。那些怪異的書名,看似有些“雷人”,甚至在某一時刻會蒙蔽住一些讀者,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這些書名只能給作品添堵。同時還是一種文化空虛的表現,絕不會登上大雅之堂,只能是人們茶余飯後的一種笑柄。

  因此給圖書起個恰如其分的書名,不但是作者與出版者共同的責任,也是一種文化操守和文化歷練。

[責任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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