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文化及相關産業分類(2018)》頒布

2018年04月25日 09:14:00來源:中國文化報

  國家統計局近日頒布了新修訂的《文化及相關産業分類(2018)》。新分類是在已有分類基礎上進行的再次修訂,並從2017年統計年報和2018年定期統計報表開始實施。

  此次修訂是根據2017年6月頒布的新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在《文化及相關産業分類(2012)》的基礎上,為適應以“網際網路+”為依託的文化新業態不斷涌現、迅猛發展,日益成為文化産業新的增長點的新形勢而進行的。在修訂中,原有的定義、分類原則保持不變,新增加了符合文化及相關産業定義的活動小類,重點是調整了分類類別結構。

  新修訂的分類依然分為文化核心領域和文化相關領域,共設置9個大類,分別是新聞資訊服務、內容創作生産、創意設計服務、文化傳播渠道、文化投資運營、文化娛樂休閒服務、文化輔助生産和仲介服務、文化裝備生産、文化消費終端生産,在大類下設有43個中類、146個小類。與《文化及相關産業分類(2012)》相比,本次修訂變化突出表現在3個方面:一是新增設了分類編碼,將文化及相關産業劃分為3層,層次和編碼簡潔明瞭;二是新增加了符合文化及相關産業定義的活動小類,包括了網際網路文化娛樂平臺、觀光旅遊航空服務、娛樂用智慧無人飛行器製造、可穿戴文化設備和其他智慧文化消費設備製造等文化新業態;三是重點調整了分類類別結構。

  分類的修訂吸收了近年來文化體制改革的有關成果,突出了文化核心領域內容,體現了文化生産活動的特點,類別結構設置符合我國文化改革和發展管理的現實需要和認知習慣。(記者 曲曉燕)

[責任編輯:楊永青]

相關內容

京ICP備13026587號-5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關於我們|本網動態|轉載申請|聯繫我們|版權聲明|法律顧問|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電話:86-10-5361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