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國新,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美協藝委會委員、中國作協會員、中國行為法學會法治中國詩書畫院院長、中央國家機關美術家協會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農工中央書畫院副院長、中央文委會副主任、中央文史館書畫院研究員、中國書畫院院長、湖北省政府文史館員、中聯部中國國際交流協會理事、中國行為法學會常務理事、享受政府津貼的國家一級美術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