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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煥亭:關於秦漢文化及其當代意義的幾點思考

2012-10-26 12:02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無論從物質文明、政治文明還是從精神文明的層面來説,秦漢文化在中國歷史上都佔有重要的地位。這不僅是因為秦漢王朝政治制度、行政體制和文化機制對於兩千多年封建社會有著原創的性質,而且因為秦漢時代提供了中國多民族統一國家的範式,其所創造的人文精神已經成為中華文化寶庫中其華灼灼的煉蜜和結晶。本文試圖對秦漢文化的幾個爭論問題及其當代意義做初步的探索和思考,以就教于致力於秦漢文化研究的專家。 

  一 

  説到秦漢文化,很自然地牽扯到對於秦統一中國和漢王朝追求意識形態“大一統”的理性認知問題。筆者注意到,海峽對岸學人對於這兩件影響到中國封建社會兩千多年的史實有著不盡相同的解讀和評價。有學者以為,秦統一的歷史進程與漢王朝的“大一統”是有區別的。前者伴隨著血與火的戰爭,而後者更注重於一種文化的認同;前者的價值目標在於“一”,後者的文化選擇在於“統”。然而,只要我們以“和”、“合”精神檢索與秦漢“統一”和“一統”相伴隨的種種文化現象,就不難看出,“一”是“統”的前提和基礎,而“統”是“一”在意識形態層面的折射和反映。離開了“一”,“統”也就無從談起。 

  在中國思想文化史上,“一”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範疇,他幾乎貫穿在儒、道、法、墨等先秦各派學説中。老子説:“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①儒家經典《禮記?禮運》篇説:“夫一者,謂天地未分之混沌元氣也。”用了這種宇宙觀來詮釋世界,使得中國古代的文化人把秩序和圓滿作為最高的價值選擇。因此,面對戰國以來封建割據的局面,各派學説不約而同地提出了“一”的命題。墨家試圖從追究戰亂的原因入手,尋找穩定的對策,認為“兼相愛則治,交相惡則亂”。而以老莊為代表的道家學派,雖然看到在封建割據的條件下,人的道德失落,國家政治混亂,因而提出了“同”的概念,但是,他們所主張的“同”,卻是人“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並”的所謂“至德之世”②,把“同”建立在“無知”、“無欲”的基礎上。對統一的歷史趨勢看得比較清楚而且具有明確的綱領和目標的要數孟子。他去見梁惠王,梁惠王説,先生能不能告訴我,天下怎麼才能實現穩定呢?孟子很明確地回答:“定於一”③,孟子説,天下盼望統一,就好像八月的禾苗盼望一場透雨一樣。與此同時,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荀子則提出了“隆一而治”④的思想。 

  思想家命題,政治家破題,這是被歷史一再證明了的規律。這麼多文化人把目光聚焦在“一”上,這本身就是融合與整合的結果。秦始皇無疑是這一歷史潮流的順應者。可以設想,如果不結束先秦時期諸侯異政的封建割據局面,如果秦始皇不去開創性地建立統一的多民族的封建中央集權國家,不去構建以“郡縣制”為框架,以“縣”、“鄉”、“裏”地方基層政權為基礎的單一政體,“車同軌”、“書同文”、統一度、量、衡就很難成為現實。至於説到戰爭,作為政治的最高表現形式,往往處於與文化人善良的願望逆轉的態勢。孟子津津樂道于“不嗜殺人者能一之”⑤,然而,每日映入他眼簾的卻是“爭城以戰,殺人盈城;爭地以戰,殺人盈野”⑥。墨家倡導“非攻”,然而,他不能解決“大夫之亂家,諸侯之攻國”⑦的現實問題。因此,秦始皇所發動和主持的統一戰爭,是中國封建社會實現偉大歷史轉變的必由之路,秦始皇的偉大功績就在於以“一”為“統”創造了環境和條件。秦人在實現統一的 

  歷史進程中所表現出來的“士不産于秦 

  ①《老子》。 

  ②《莊子?馬蹄》。 

  ③⑤《孟子?梁惠王上》。 

  ④《荀子?王制》。 

  ⑥《孟子?離婁上》。 

  ⑦《墨子?非攻下》。 

  而願忠者眾”的開放意識;“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史記?李斯列傳》。的文化包容胸懷;“像天法地”的生態意識,構成了秦人以“和”、“合”為內涵的人文精神。秦人對於“和”、“合”文化的實踐遠遠地超越了“百家爭鳴”、思想十分活躍的山東諸國。從秦孝公定都時起,咸陽就是諸子百家思想交鋒的舞臺。在秦昭王時,曾經出現了“納六國之士”的濃郁氛圍;至於秦始皇,他並不以政治上的專制主義而封閉文化人的言路,當時在他的周圍有博士七十多人,諸生數千人。在事關統一和建國體制等重大問題上,他都十分注意聽取博士包括儒生的意見。因此,在咸陽作為秦首都的144年中,除了法家的顯赫地位外,儒家大師荀況、墨家鉅子腹、田鳩、縱橫家張儀、蘇秦等都在秦昭王、秦惠文王時期與秦國的最高統治者討論過學問,受到很高的禮遇。更不用説,在秦始皇執政時期,相國呂不韋召集六國學子,編撰《呂氏春秋》,兼採各家學説,開了秦國學術的新風。有誰能否認統一文字和度、量、衡,統一交通不是對中華傳統文化的整合與提升呢? 

  相反,漢王朝正是由於對“郡縣制”的顛覆而導致了漢武帝曾經十分熱心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失去了現實實現的基礎,使董仲舒所期待的文化“大一統”成為一個空洞的口號。漢武帝在中央推崇儒術,而淮南王劉安在他的轄域內大搞獨立王國,編纂《淮南鴻烈》、私鑄錢幣。這就充分説明,“一”是統的前提和基礎,文化的認同只有在維護國家統一中才能真正體現出它的歷史和現實價值。 

  以史為鑒,可以知興替。我們當然沒有理由把今天兩岸的格局與秦漢時代機械地類比,然而,“歷史的經驗值得注意”。今天,推進祖國和平統一成為海峽兩岸炎黃子孫共同的歷史任務。由於歷史的原因,兩岸經濟、文化的溝通和交流確實需要時間。然而,當前最緊迫的課題就是兩岸的人民包括學人聯合起來,增進對中華傳統文化的認同感,遏制“臺獨”勢力,為和平統一祖國提供強有力的文化支撐。推進這一偉大歷史任務的實現,同樣存在著如何處理“一”和“統”的關係。“和”、“合”不是無原則的混沌,“一”仍然是兩岸文化認同的前提和基礎。所謂“一”,當然不是“專同”、“專一”,而是在承認差異的基礎上,把我們的認識統一到一個中國的原則上來,在這個前提下,充分尊重兩岸同胞的文化理念、價值選擇和生活方式,是“一國兩制”的內涵所在,也是“和而不同”的人文精神的本質所在。 

  二 

  如何認識“郡縣制”與“分封制”在中國歷史上的作用,亦是秦漢文化研究中遇到的一個問題。海峽對岸有些學者對於分封制給予充分肯定和褒揚,認為分封制所倡導的是“天下觀”,而不是“國家觀”,分封制的核心是確立人的主體性。春秋文化是以“仁德”為前提的,以不掠奪人的生存為前提的。這使我想起了美國歷史哲學家海德?懷特關於歷史真實與歷史想像的論述,他以為在歷史真實與歷史想像之間有一根紐帶,即修辭。當存在著的歷史以書面文本呈現的時候,實際上已經完成了存在著的歷史的意識形態化。我當然不能主觀地推斷對岸學者對“郡縣制”是否有所褒貶,然而,説到“分封制”,就必然要涉及對“郡縣制”的評價。我想,對於“郡縣制”和“分封制”的認知與其從邏輯推理中得出結論,毋寧從當時社會主體的思維和行為中把握脈絡。 

  儘管“郡縣制”作為一種單一的政體,早在秦穆公時已經有了典範性的探索,在秦孝公時期成為秦國固定的政體,然而,秦始皇結束封建割據以後,將之推行到全國去的進程卻並不一帆風順。統一後的秦王朝向何處去,是堅持“郡縣制”,還是恢復“分封制”?秦王朝統治集團內部曾經在咸陽宮中發生過激烈的爭論。此即西元前221年,以丞相王綰為代表的守舊派認為,剛被消滅的燕、齊、楚等地離都城咸陽太遠,還沒有封王,發生了什麼騷亂也不便去鎮壓。建議秦始皇將他的幾個兒子分封到燕、齊、楚各地為王,以作屏障。而廷尉李斯則認為只有“郡縣制”才能保證“法令成一統”。秦始皇從總結歷史經驗的高度指出:“天下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安寧,豈不難哉。”《史記?秦始皇本紀》。應當説,秦始皇的這個見解是十分深刻的,它尖銳地道出了分封制的弊端。秦始皇當時一個重要的決策就是採納了李斯“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罰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議,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②的建議。對於秦王朝推行的“郡縣制”,後世維護統一的思想家都給予了充分的肯定。漢代史學家司馬遷説:“秦離戰國而主天下,其逆不易,其政不改,是之所以取之者。”司馬遷總結秦統一中國的主要原因在於因時改革,即所謂“世變異,成功大”。唐太宗李世民説:“近代平一天下,拓定邊方者,惟 

  ② 

  秦皇、漢武。”他還説:“秦始皇初亦平六國,據有四海,及末年不善守,實可為緘。”著名思想家柳宗元在他的名著《封建論》中,高度評價了“郡縣制”的作用和意義,指出“秦有天下,裂都會而為之郡邑,廢侯衛而為之守宰,據天下之雄圖,都六合之上游,攝製四海,運于掌握之內,此其所以為得也。”①柳宗元認為,分封制是與中國歷史發展階段相適應的産物,郡縣制同樣是歷史發展階段的産物。因此,秦始皇廢除分封制是順應歷史潮流的行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封建集權統治國家的建立,“非聖人意也,勢也。”②這裡所説的“勢”,就是歷史發展的客觀必然趨勢。柳宗元把國體與政體做了嚴格的區別,認為秦“二世而亡”,“咎在人怨,非都邑之制失也”。前人的這些論述有助於幫助我們認識“郡縣制”對於維護多民族國家統一的歷史和現實的價值,而當代學人的論述更值得我們關注,“郡縣制度是把天下分為若干縣。郡的行政長官太守或縣的行政長官縣令,由皇帝直接委派。這是當時最偉大的制度創造。這個制度一直延續到清朝,達兩千年之久,其合理性是不言而喻的”③。 

  説“郡縣制”所倡導的是“國家觀”,並沒有錯。在人類進入大同世界之前,國家的存在是一種必然。我們且不論國家作為階級統治的産物對於維護統治階級地位的重要,僅從民族學的角度考量,縱觀世界歷史,任何民族的生存與發展都是以國家形態得到體現的。如果沒有古希臘城邦國家的興起,則希臘文明是很難得以繼存的;而古巴比倫文明的消失,正是由於其國家的分裂;這種情況,在中國歷史上亦不乏其例。如西夏族的神秘消亡,首起于其國家的敗落。中華民族歷經滄桑而屹立於世界東方,原因固然可以追溯到許多方面,但是我們不能不感謝秦人為我們創造了“郡縣制”的政體。可以説,一部中國歷史,是同“郡縣制”緊密聯繫在一起的。 

  至於説到“分封制”,我們同樣要把它置於中國歷史發展的總過程中去考察。柳宗元以為“分封制”是人類文明之初的産物,“其智而明者,所伏必眾,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後畏,由是君長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 

  ①②柳宗元著《封建論》。 

  ③周桂鈿在第三屆海峽兩岸中華傳統文化與現代化研討會上的發言摘要,載2005年10月8日《咸陽日報》。 

  為群,群之分,其爭必大,大而後有兵有德。又有大者,眾群之長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屬。於是有諸侯之列,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諸侯之列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封。於是有方伯、連帥之類,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連帥之類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人,然後天下會于一。”柳宗元著《封建論》。顯然,柳宗元是把“分封制”作為國家形態來考察的。但是,柳宗元在肯定“分封制”對人類結束“茹毛飲血”的蠻荒時代,邁進文明大門進步作用的同時,也尖銳地指出“分封制”的弊端就在於“其爭必大”、“其爭又有大”,它被“郡縣制”取代是不可逆轉的歷史趨勢,我們常常把秦漢文化聯繫在一起來研究,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漢承秦制”。然而,漢初統治者一個重要的失誤恰恰在於放棄了“郡縣制”而大封同姓王和異姓王。以致釀成諸侯國危及中央權威。發生在漢景帝執政時期的吳楚七國之亂幾乎葬送了西漢王朝。正因為如此,才有了賈誼、晁錯等人的削藩主張。而漢武帝處理諸侯叛亂的重要舉措就是除國設郡。也許漢初實行分封制有它的客觀原因。然而,漢以後的歷代王朝,大部分都是繼承了“郡縣制”的。所謂“分封制”就是肯定人的主體性,是不大符合中國歷史發展脈絡的判斷,與“天下觀”還是“國家觀”沒有直接的必然的聯繫,真正的“天下觀”,是我們祖先孜孜以求的“天下為公”的“大同”世界。還有所謂“分封制”推行“仁德”,以不掠奪別人的生存為前提,似乎倒退到柳宗元 

  以下的認識水準。柳宗元在《封建論》中也談到了“德”的概念,然而,在他看來,周朝對諸侯國的“德”,不過是承認諸侯割據既成事實的無奈之舉而已。可以推想,如果讓這樣的體制存在下去,那麼,還會有今天多民族統一的中國麼? 

  三 

  問題討論到這裡,我們似乎可以得出如下的結論。 

  結論之一在人類社會進入到21世紀的今天,追憶上世紀80年代末到90年代的世界風雲變幻,我們會更深刻地體會到國家統一對於我們這個多災多難的民族是多麼地可貴,更深刻地認識到“郡縣制”的單一政體是我們的祖先留給我們的一份寶貴的歷史遺産,以致我們今天生活在960萬平方公里國度的炎黃子孫還在享受著它的恩澤。發生在上世紀90年代以來的蘇聯解體、巴爾幹半島國家的分裂,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一個不可忽視的原因就是禍根在於聯邦制的行政體制。研究秦漢文化,我們要倍加珍惜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珍愛祖國的團結統一,增強對完成祖國統一大業的緊迫感,堅決貫徹《反分裂國家法》,同一切試圖把臺灣從祖國分裂出去的“臺獨”勢力做堅決的鬥爭,大力推進和平統一大業,這樣,我們才無愧於中華民族的子孫。 

  結論之二對於傳統文化的研究既不能離開産生這種文化的具體歷史條件,更不能用歷史上的概念機械的套用今天的現實;既要從當時的具體環境出發,尊重歷史真實,又要尋找優秀文化與現代文明的結合點。鄧小平同志“一國兩制”的偉大構想,從維護祖國統一的根本大計出發,著眼于海峽兩岸的歷史和現狀,在堅持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充分尊重臺灣同胞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提出統一以後,臺灣可以繼續保持現行的社會制度。香港回歸八年來、澳門回歸六年來的實踐證明,只有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臺灣人民的生存權才能從根本上得到保障,臺灣人民的主體性才能得到充分尊重,它與漢初出現的分封諸侯是性質完全不同的概念。臺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反分裂國家法》的根本目的在於遏制“臺獨”分裂祖國的圖謀,決不是針對臺灣人民,更不存在掠奪他人生存的問題。機械的類比,就容易導致對“一國兩制”偉大構想的誤讀。 (作者任職于陜西省咸陽市社科聯)

  主要參考文獻 

  〔1〕《史記》。 

  〔2〕《漢書》。 

  〔3〕《柳河東集》。 

  〔4〕《郭沫若全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82版。 

  〔5〕秦始皇兵馬俑博物館《論叢》編委會編:《秦文化論叢》第八輯,陜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6〕徐衛民、賀潤坤著:《秦政治思想述略》,陜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 

  〔7〕楊煥亭著:《秦始皇與秦都咸陽》,三秦出版社2005年版。 

[責任編輯:張瑞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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