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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安林:制度化建設是兩岸雙方面臨的共同課題

2012-07-28 21:35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臺港澳研究所所長嚴安林。(台灣網 于斯文 攝)

  台灣網7月28日哈爾濱消息 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臺港澳研究所所長嚴安林28日在第八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專題研討會上表示,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制度化建設是兩岸雙方面臨的共同課題,也是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前景的必然選擇。 

  嚴安林指出,兩岸關係制度化,既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內在需求,也是兩岸雙方的共同需要,更是兩岸民間社會的共同呼籲。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就是為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進行制度性的整體設計,通過建立各種交流合作機制,使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走上正常化、穩定化、規範化與法制化的軌道。 

  嚴安林認為推動兩岸關係制度化建設,須秉持以下三個基本思路: 

  第一,堅持反對“臺獨”的政治立場。一方面要建立反獨的制度,只有堅決遏制“臺獨”分裂活動,才能使兩岸關係發展的基礎得以穩定,也才能使兩岸順利開展協商具備必要的前提條件。另一方面要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賈慶林指出:“要和平不要對抗,要穩定不要動蕩,要發展不要倒退,這是兩岸關係發展的大勢,也是兩岸同胞的共同期盼。” 

  第二,鞏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態勢。不僅要積極、穩妥地部署與推動兩會之間的制度化協商,而且要使之規範化,同時要有中、長期的規劃與設計,使兩會間的溝通與協商既可應對兩岸間可能出現的任何突發事件,又能夠按照兩岸民間交流的實際需要與兩岸政治發展的遠景進行協商,以建立可長可久的兩岸和平發展的制度框架與保障。 

  第三,堅持包括一個中國原則、平等協商原則與共同繁榮原則在內的基本政治立場。平等協商、務實面對與處理政治難題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制度化建設的客觀、內在的要求,也是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制度化框架的不二法門。兩岸共同繁榮則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內容,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本質要求與目標所在。 

  制度化建設是兩岸和平發展的重要標誌和根本保證。嚴安林表示,兩岸之間建立起制度化的協商與合作關係,不僅有利於和平發展局面的鞏固與深化,而且為解決兩岸之間的社會衝突、實現利益整合提供了良好的途徑。制度化的建構是兩岸和平發展的必然要求與歸宿,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戰略選擇,也是必然的選擇。(台灣網記者 于斯文) 

[責任編輯:于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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