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各國家級、省級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各直屬機構:
《建立市縣兩級聯動機制加快昆明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發展實施意見》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為加快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的發展,根據《昆明市現代農業園區發展體係規劃(2010—2030)》、《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現代農業園區建設的意見》(昆政發〔2010〕13號)和《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昆明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發展意見的通知》(昆政發〔2015〕1號)文件,落實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第四次指揮長現場辦公會精神,現就建立市縣兩級聯動機制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發展目標
將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成為全省一流的現代農業科研中心、國內先進的生態農業產品基地、休閒旅遊觀光基地等。到2015年,實現農業增加值10億元以上,農業固定資產投資30億元以上,規劃區農民人均純收入達1萬元,農業旅遊綜合收入6億元以上。到2020年,實現農業增加值15億元以上,農業固定資產投資60億元以上,規劃區農民人均純收入達2萬元,農業旅遊綜合收入10億元以上目標。
二、建立指揮長聯席會議制度
(一)建立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指揮長聯係會議制度。指揮長由昆明市政府分管農業的副市長擔任。
(二)指揮長聯席會議的組成。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為:市政府辦公廳、市委農辦、市委目督辦、市政府目督辦、市紀委(監察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臺辦、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規劃局、市環保局、市園林綠化局、市住建局、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市旅發委、市國稅局、市國資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地稅局、市投促局、市農業局、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法制辦、石林縣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管委會。
(三)指揮長聯席會議的召集。昆明市現代農業園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聯席會議的召集,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昆明市農業局,由昆明市現代農業園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其他成員單位確定一名內設機構負責人為聯絡員,與聯席會議辦公室保持日常聯係。
指揮長聯席會議每年召開兩次,特殊情況再另行組織召開。會議由昆明市現代農業園區建設領導小組負責人召集,各成員單位相關領導參加。
(四)指揮長聯席會議的職責。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開發建設的部署、決定;適時聽取開發建設工作情況匯報,協調解決開發建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重大問題;向上級協調爭取有關開發建設工作的政策支持;指導研究制定開發建設工作的相關政策措施等;結合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實際,統籌開發建設各項重大工作,指導研究開發建設工作的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及年度計劃;做好為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開發建設的服務工作,並創造有利條件;督促檢查開發建設工作特別是招商引資、項目融資等方面工作進展的情況,確保開發建設的各項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得到落實,確保市委、市政府有關戰略圓滿順利完成。
三、完善市縣兩級聯動責任(2015-2020年)
(一)市級相關部門職責
市農業局: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萬元的農業產業化扶持資金,支持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貼息、人才引進獎勵和打造2個以上省級龍頭企業發展;對入園企業給予政策上的指導幫助;同等條件下,優先宣傳、扶持入園企業等等。
市國土局:積極指導園區用地規劃與屬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在省級單列下達石林縣的用地指標中,優先安排園區開發建設用地指標,用地指標不足部分由市級統籌,確保每年不低于300畝的建設用地標準。
市旅發委:將園區納入市級旅遊發展重點規劃,積極支持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內的景區創建國家A級景區,並給予一定的指導幫助;對符合旅遊發展資金使用的項目,給予旅遊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每年支持資金不低于500萬元。
市科技局:積極支持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申報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引導和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機構入駐園區,支持園區和企業創建國家級、省級科研中心、實驗基地等,將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打造成為面向東南亞、南亞的現代農業技術發展中心。對符合專項資金使用的項目,每年支持資金不低于200萬元。
市委農辦:將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作為全市城鄉統籌建設的重點和示范點,每年安排專項經費支持園區新農村建設,使園區村莊建設風貌與觀光型農業景觀相融合,村民融入企業、生態融合三產的“新型”城鎮化和“美麗鄉村”。
市人社局:支持園區引進高層次人才。對到園區投資創業的創業者,符合條件的給予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市水務局:優先將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內節水灌溉、水土保持以及蓄水工程列入國家、省級建設規劃。每年安排一定水利建設資金,用于完善園區水利配套設施。
市發展改革委:將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納入市級重點園區及產業發展規劃,優先對園區項目予以支持,對園區項目審批實行綠色通道。
市臺辦:每年安排一定經費用于兩岸交流合作和對臺招商宣傳工作,組織園區每年至少赴臺一次進行深度招商宣傳和兩岸交流活動,對入園臺資企業給予政策上的指導和幫助。
市工信委:指導入園農產品加工企業的發展,對農特產品深加工項目優先安排新型工業化資金扶持。
市林業局:傾斜支持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實施市級退耕還林工程,為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休閒、生態、旅遊業發展打造良好生態屏障。
市園林局:組織相關處室對園區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申請、提交的報件資料進行初審,出具初審報告,審核後意見轉報省住建廳;組織專家對建設項目論證報告進行核查、論證暨規劃驗收;指導園區開展園林綠化專項規劃及驗收。
市國稅局、市地稅局:指導園區稅源培植工作,落實“市縣不參與稅收分享,全額留用園區”。
市財政局、市住建局:落實返還集鎮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工作。
市規劃局:指導園區開展《總體規劃編制》、修改;組織專家對建設項目進行專家論證,並提供論證報告;組織專家對建設項目進行規劃驗收。
(二)石林縣相關部門職責
縣級各部門按照分工,加強協作、密切配合支持園區建設,積極整合農林水等相關產業扶持政策,聚焦園區發展;在規劃、申報、實施等方面主動服務、靠前服務;對園區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積極與市級相關部門對接,爭取上級支持,為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快速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四、建立市縣聯動落實責任
(一)項目申報和審批。市政府支持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發展的實施項目,由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管理委員會為主體申報。申報的項目,需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實施方案等,報縣、市主管部門組織評審後審批實施。
(二)項目實施和驗收。批準後的項目實施,由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管理委員會按時限要求組織落實。建成後的項目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由市縣相關部門牽頭組織驗收。驗收後的項目交付臺灣農民創業園管理使用。
(三)明確責任領導和處室。為確保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項目落地達效,園區健康快速發展。凡是指揮長聯席會議的市縣成員單位,都必須明確分管領導、責任處室和聯絡員。相關責任處室和責任人,要認真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昆明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發展意見的通知》(昆政發〔2015〕1號)文件要求抓好貫徹落實。
(四)石林縣相關部門職責。縣級相關部門按照分工,加強協作、密切配合支持園區建設,積極整合農林水等相關產業扶持政策,聚焦園區發展;在規劃、申報、實施等方面優先、主動、靠前服務;對園區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積極與市級相關部門對接,爭取上級支持,為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快速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五、加強市縣監督管理
(一)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的項目建設納入市、縣監督管理。
(二)每年度實施的項目都須審計和公示,市縣兩級各職能部門履行職責開展相關工作,納入全市目標管理范疇。
(三)對不落實、推諉塞責的單位處室和責任人按程序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