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國]3.設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式。為嚴厲懲治腐敗犯罪、恐怖活動犯罪,並與我國已加入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及有關反恐怖問題的決議的要求相銜接,需要對犯罪所得及時採取凍結追繳措施。
[王兆國]修正案草案增加規定:對於貪污賄賂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緝一年後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規定應當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産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並設置公安機關移送人民檢察院的程式和人民法院的審理程式。(修正案草案第一百零八條)
[王兆國]4.設置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式。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王兆國]為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秩序,修正案草案增加規定: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式鑒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由公安機關移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強制醫療的申請,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並對案件的審理程式、法律援助和法律救濟、強制醫療的解除和人民檢察院的監督等作出規定。(修正案草案第一百零九條)
[王兆國]此外,根據有關方面的意見,修正案草案還對刑事案件證據種類、證明標準、舉證責任,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的監督管理,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的申請回避權,辯護人對阻礙其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申訴控告及處理機制,中級人民法院的管轄範圍,人民法院案件審理期限,社區矯正執行等規定作了補充完善。(修正案草案第三條、第四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第八十五條、第八十七條、第九十條、第一百零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