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22日北京消息 2007年11月,臺商張志隆因其轄下旅遊購物商店涉嫌商業賄賂而遭粗暴執法並200余萬元鉅額處罰向國臺辦緊急求助,國臺辦投訴協調局即囑雲南省臺辦儘速會同有關方面查實情況、妥善處理。
雲南省臺辦接獲相關情況後,會同雲南省紀委積極溝通、協調省、市兩級檢察院、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並以教育為主、處罰從寬的處理意見,對臺商處以90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雲南省臺辦對臺商張志隆進行了大量説服教育工作,促使張志隆接受處罰意見,繳納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