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起訴中青旅拒退團費 旅行社稱已發生費用不能退

時間:2008-02-28 08:28   來源:京華時報

  王女士繳納11900元團費後,參加中青旅赴埃及的旅遊團,臨行前因扭傷腰部,無法出行。王女士認為,根據所簽協議,按比例扣除違約金後,旅行社應退還她8600多元,但旅行社稱,已經發生的費用不能退,只同意退還2100元。昨天,該案在東城法院開庭審理。

  2007年12月,王女士與中青旅簽訂了“埃及十日遊”合同,參加2008年1月19日開始的埃及遊,費用為每人11900元。2008年1月10日,王女士突然腰部扭傷,無法起床,無法出遊。1月17日上午,王女士向中青旅提出退團,並要求解除合同。

  據悉,在雙方簽訂合同後,旅行社已向埃及航空公司繳納了機位定金每人2000元。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因旅遊者原因取消、變更,此項費用計入取消的實際損失費。”合同另外規定,“成行前的解約責任,未提前15日通知旅行社的,應當按照旅遊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並承擔旅行社代辦證件、手續等發生的實際費用。”

  王女士計算後認為,即使扣除2000元機票定金和10%的違約金後,旅行社也應退還自己8600多元。但中青旅卻表示只能退還2100元。由於兩者相差過大,王女士只好訴到法院。

  “合同中也沒有寫明有那麼多的錢不能退。”王女士説。

  中青旅的代理人表示,1月14日,埃及航空公司已出票,票價6900多元,因王女士購買的團體票有優惠,埃及航空公司表示不能退票。另外,為出國辦理的簽證、在當地訂的酒店和火車票等費用都不能退。加上10%的違約金,所以應該扣王女士9800多元。

  法官當庭詢問中青旅方面,對於無法退票可能給遊客造成的鉅額損失,而不是僅有10%的違約金事宜,是否在簽訂合同時明確告知。中青旅稱沒有特別告知。

  由於中青旅還需要補充提供證據,該案沒有宣判。 

編輯:鐘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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