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創業市級示範平臺最高可獲獎補200萬

2016年09月07日 09:12:41    來源:濰坊新聞網    

  濰坊新聞網9月7日訊 9月6日,記者從濰坊市大學生創新創業管理服務中心了解到,為規範大學生創業示範平臺獎補資金管理使用,我市日前出臺《關於做好大學生創業示範平臺獎補資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

  對認定為省級或市級大學生創業示範平臺的,根據平臺建設情況、入駐大學生創業實體數量、促進就業人數、創業孵化成功率、存續期、實現經濟價值等情況,給予一次性獎補。認定為省級大學生創業示範平臺的,按照省人社廳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在省級獎補的基礎上,市級再按照省級標準的50%給予一次性獎補。認定為市級大學生創業示範平臺的,初步核定60萬元獎補資金。每增加1戶大學生創業實體且穩定吸納就業3人以上,增加1.5萬元獎補資金;每有1戶大學生創業實體孵化成功遷出基地並繼續創業,增加1萬獎補資金。獎補資金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直接購買或租賃已開發閒置房地産樓盤的市級大學生創業示範平臺,獎補標準提高到200萬元。

  獎補資金實行一次性核定發放額度,分期發放。由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認定市級大學生創業示範平臺後,獎補資金首期撥付50%,第二年復查合格的再撥付50%。對復查不達標的,進行限期整改,經整改仍不能達標的,第二年的50%不再予以撥付,並收回市級大學生創業示範平臺授牌。

  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對各市級大學生創業示範平臺實行動態管理,對獎補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對考核不達標的,進行限期整改。經整改仍不達標的,取消其市級大學生創業示範平臺資格,並追回獎補資金。大學生創業示範平臺要規範使用獎補資金,按要求在指定銀行設置專用賬戶,保證專款專用,平臺運作單位與銀行、所在地人社主管部門簽訂獎補資金管理使用三方協議,各級財政部門憑三方協議予以撥款。 (記者 竇圓娜通訊員 趙松剛)

編輯:陳文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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