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鼓勵大學生做創客 休學創業學制最多延長5年

2016-03-02 09:14:00    來源:海南日報    

  記者今天從省教育廳了解到,《海南省高等學校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顯示,各高校應大力推行學分制教學改革,將設置合理的創新創業學分納入人才培養方案,建立健全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將學生開展創新實驗、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和自主創業等情況折算為學分。

  學生創新實驗活動可折算為學分

  《方案》稱,我省高校將調整專業課程設置,打通相近學科專業的基礎課程,開設跨學科專業的交叉課程。面向全體學生開設創業基礎、就業創業指導等方面的課程。鼓勵學生跨院係、跨學科、跨專業學習。把創新創業實踐活動與專業實踐教學有效銜接,培養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學生創新創業實踐活動、創新創業成果可適當轉化為課程學分。加快創新創業教育課程資訊化建設進程,探索建立線上開放課程學習認證和學分認定制度。

  各高校應大力推行學分制教學改革,將設置合理的創新創業學分納入人才培養方案,建立健全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將學生開展創新實驗、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和自主創業等情況折算為學分,將學生參與課題研究、項目實驗等活動認定為課程。制定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劃,建立學生個人創新創業檔案和成績單,客觀記錄並量化評價學生開展的創新創業活動情況。

  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負責人表示,我省優先支援參與創新創業的學生根據創新創業興趣、創新創業意願和創新創業需求跨學科門類轉入相關專業學習。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在校生休學創業的修業年限在原有學制基礎上可延長2至5年,學生可根據創業需要與高校協商確定休學年限。

  鼓勵高校教師帶領學生創新創業

  《方案》中説,各地、各高校要加強對教師創新創業教育的考核評價,將創新創業教育業績納入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績效考核的內容。配齊配強創新創業教育與創業就業指導專職教師隊伍,在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中予以傾斜。加強對專職教師創新創業教育與創業就業指導業績的考核評價,切實提升專業化水準。建立健全兼職教師管理制度,允許高等學校設立一定比例流動崗位,聘請知名科學家、創業成功者、企業家、風險投資人等各行各業優秀人才,擔任專業課、創新創業課授課或指導教師,建立優秀創新創業導師人才庫。

  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負責人表示,我省將提高高校教師創新創業教育的意識和能力作為崗前培訓、課程輪訓、骨幹研修的重要內容,建立相關專業教師、創新創業教育專職教師每2年至少2個月到行業企業挂職鍛鍊制度。加快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處置和收益分配機制,支援教師以對外轉讓、合作轉化、作價入股、自主創業等形式將科技成果産業化。

  我省會允許高等學校教師在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條件下,經所在單位批准從事創業或到企業開展研發、成果轉化並取得合法收入。鼓勵高校教師帶領學生創新創業。建立創業導師幫帶機制,採取結對、講座、訪談和線上諮詢等方式,對大學生進行分類、分階段進行指導。

  高校可設立創新創業獎學金和基金

  《方案》顯示,各高校要整合現有專項資金,向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傾斜,每年從教學經費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創新創業教育專項,支援創新創業教育教學及實踐活動。有條件的高校可設立創新創業獎學金和基金,並在現有相關評優評先項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用於表彰優秀創新創業學生。鼓勵社會組織、公益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設立創業風險基金,扶持大學生創新創業。

  據了解,我省建立健全學生創新創業指導服務專門機構,對自主創業學生實行持續幫扶、全程指導、一站式服務。對入駐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基地的學生創業團隊給予免場地租金、水電、網路寬頻和物業等費用,配備創業指導教師。(記者郭景水)

  評論:創新創業正當時

  ■ 袁鋒

  我省公佈高等學校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方案,大學生休學創業學制最多可延長5年。(見今日A07版)

  青年爭創新,海南就朝氣蓬勃;青年願創業,社會才生機盎然。在這個創新與改革緊密相連的時代,最具創新活力的青年,將成為海南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新引擎。

  扶持鼓勵青年創新,海南已做出了不少努力,一道道舉措營造著政策環境與氛圍,此次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同樣將帶來更多利好。我們還要在全社會培育創客文化,努力營造敢為人先、敢冒風險、容許失敗的氛圍環境,助推更多青年人投身創新創業實踐。

  這是青年的力量,也是瓊島的未來。

編輯:陳文韜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