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 營造有利於創業創新市場環境

2015-12-03 10:2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    

  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國際競爭日趨激烈,國內發展動力面臨轉換,必須把發展落腳點放在創新上,才能實現保持中高速增長和邁向中高端水準的“雙中高”目標。這是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的重大發展理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近兩年全國上下掀起了創新創業熱潮,經濟發展的新動能正在不斷積聚。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關鍵靠市場的作用,但政府也要為“雙創”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就像大自然為生物生存提供肥沃的土壤、適宜的空氣和充足的陽光一樣,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豐沛的要素資源是“雙創”基礎

  我國擁有豐沛的創業創新要素資源,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強大基礎。

  第一,我國正在從人口大國轉變為人力資源大國。過去30多年的經濟發展也為人才成長提供了機會,創業者、管理者、技術骨幹等人員的數量超過全部就業人口的10%。

  第二,我國正在從科技資源貧國轉變為科技資源大國。2014年,我國科技人力資源總量超過7000萬,居世界第一位;發明專利92.8萬件,居世界第一位;全社會研發投入(R&D)達到13400億元,居世界第二位。

  第三,全社會潛在投資能力龐大。國內居民儲蓄率較高,家庭財富快速增長,中産階級和富裕階層的人數不斷增加,是未來創業創新投資的直接或間接來源。

  第四,我國城市化發展提高了要素資源的産出效率。城市化促進了創業創新的聚集和“聚變”“裂變”效應的形成。

  同時也要看到,龐大的要素資源對於創業創新而言只是潛在優勢,並不必然轉化為現實生産力。例如,我國高校每年向社會輸送700萬畢業生,但大學畢業生就業難與企業招工難並存;國家財政在科技領域的投入不斷增加,科技事業也一片繁榮,但大量科技資源只在科技體系內部迴圈,並未充分服務我國經濟的轉型升級;我國社會財富總量龐大,2014年底銀行存款高達113萬億元,但居民缺乏投資渠道與企業融資難、融資貴並存;城市聚集了主要創新要素,但企業經營成本因為高房價居高不下,創業者難以找到棲身的“車庫”。

  全面深化改革才能讓潛在的創新要素充分釋放活力,為創業創新提供肥沃的土壤。

  一是加快教育體制改革,建立“因材施教、因需施教”的教育新體系。教育不僅要培養企業家精神,也要培養匠人精神。普通教育可以借鑒美國的經驗,重視個人興趣,挖掘個人潛能,培養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提高學生創造力;職業教育可以借鑒德國的經驗,如德國的“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將傳統的“學徒”培訓方式與現代職業教育思想結合,為德國製造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是加快推進科技體制改革,釋放科技部門的創新活力。今年出臺的《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要求從宏觀上優化資源配置,微觀上激發創新主體的活力,逐步建立適應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要求的國家創新體系。科技體制改革應鼓勵地方先行探索,推廣地方的實踐經驗。如深圳堅持“企業主體、市場導向”和“小政府、大服務”的理念,將深圳打造為創業創新的高地。中關村深入開展“1+6”“新四條”等改革試點,充分調動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積極性。

  三是加快金融體制改革,讓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轉型升級。應放鬆市場準入管制,讓民營中小銀行、網際網路金融、新三板等新的融資渠道成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突破口。改革金融監管體系,鼓勵金融機構創新。

  四是改進城市規劃佈局,為創業者提供眾創空間。如北京、杭州、深圳、西安等地按照産業鏈引導小微企業聚集,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形成了産業集群的規模效應。

  由簡至繁推進監管體系改革

  大量實踐表明,不合理的市場監管要麼導致企業窒息,要麼導致劣企驅逐良企。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驅動力”和“催化劑”。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務院把商事制度改革作為簡政放權的“突破口”,採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舉措。目前,工商登記前置改後置、“先照後證”改革已全部落實到位,“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已在全國實施,住宅登記、“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註冊等已全面鋪開,全程電子化登記也已在9個省份開始試點。這些改革舉措大大釋放了市場活力,激發了社會創造力。據國家工商總局統計,2014年3月至2015年8月,全國新登記註冊市場主體2081萬戶,同比增長16%,其中企業600萬戶,同比增長33%。

  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關鍵是要建立合理的市場監管體系,給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營造一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監管有力的現代市場體系。為適應這一要求,我們必須轉變監管理念,提升監管效能,把激發市場活力與加強市場監管有機統籌起來,逐步建立與“寬進嚴管”相一致的市場監管體系。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為市場監管體系改革指明瞭方向。基於當前市場主體井噴式增長所帶來的迫切要求,我們應由近及遠、由簡至繁地推進監管體系改革。

  首先,要積極轉變工商監管方式,要寓監管于服務之中,對廣大小微企業加大宣傳、引導和培訓力度;其次,要儘快確立部門聯動監管機制,建立統一的綜合監管平臺,避免多頭監管、重復監管和監管真空;第三,應大力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資訊披露和誠信檔案制度、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和黑名單制度,讓企業信用管理髮揮基礎性作用;第四,要按照“誰主管、誰監管”“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加快有關法律法規的“立、改、廢”工作,避免監管職能交叉錯位,杜絕監管真空。

  政策要低重心保基礎

  創新創業如同苗圃,離不開政策扶持。為支援“雙創”工作,我國各級政府出臺了大量政策,覆蓋了財政、稅收、金融、服務平臺等創新創業所需支援的各個方面,但現在的扶持政策多是分散的,與“雙創”的內在特性和快速發展需要不相符合,必須實行更有針對性的扶持政策。

  首先,政策要更具普惠性,能平等惠及千家萬戶。現在我國每天新增市場主體數以萬計,分佈在各行各業,技術水準和商業模式千差萬別,政府已很難進行選擇性支援,最公平、最有效的做法是讓政策更加透明、公開,由扶少扶強轉向扶多扶弱,由選擇性政策轉向普惠性政策。比如,可加大對小微企業、初創企業的稅收減免力度,擴大研發費的稅收抵扣額度。要注重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激勵作用,如通過政府採購政策來引導創新創業提高産品品質,多采用後補助的方式,通過發放創新券、創業券等方式調動更多人的創新創業積極性。

  其次,政策重心要下沉,能及時幫助解決現實問題。創業成功的故事聽上去往往很精彩很鼓舞人心,但現實並不容易,尤其是在創業初期,企業融資、引進技術、改善管理、開拓市場、防範風險等對大企業來説可能輕車熟路,但對創業者只能是幹中學、學中乾。這就需要政府對創新創業的支援更加具體、更接地氣,能幫助解決創業者的實際困難。很多創業者缺乏管理經驗、財務知識,通過培訓能讓企業少走彎路;技術服務往往能在關鍵時刻幫助企業邁上一個臺階,很多創業企業因為獲得一項技術或資訊而受益匪淺;還有一些企業在發展到一定階段後有自我規範的內在要求,需要服務平臺為之提供及時的服務。國內近幾年出現了很多“淘寶縣”“淘寶村”,可謂是全民創業,就與地方政府積極搭平臺、做服務密切相關。

  再次,政策重在保基礎,能讓民眾安心創新踏實創業。完善發達的社會保障體系,有助於分擔創新創業者的風險,減少創新創業者的後顧之憂。社會保障要有靈活性,在企業發展初期,政府可負擔更多的社會保障責任,以減少企業的經營成本。産權保護是激勵創新創業最基本的驅動力,政府要尊重和保護其創新成果和創業所得,並努力在全社會打造最嚴格的産權保護制度,讓創新者安心,讓創業者放心。有的時候,企業只需一點流動資金就能開動生産線,只需多給點時間就能擺脫破産命運,這時政府可通過提供必要資金支援、政府擔保、企業重整等政策工具幫助其渡過難關。

  (原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馬 駿 張永偉 袁東明 單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

編輯:陳文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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