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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惠臺措施再“放大招”,推出7條措施!

2019-09-10 08:48:00
來源:海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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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峽網9月9日訊(福建日報APP-新福建記者 林霞)日前,平潭出臺《關於進一步支援和鼓勵臺胞來嵐就業創業的辦法(暫行)》(下簡稱《辦法》),推出7條含金量高、支援力度大、覆蓋面廣的措施,並制定了具備較強操作性的實施細則,與廣大臺企臺胞共用平潭開放開發發展機遇。

  《辦法》具體包括:為臺胞在嵐創業提供場地、廠房、門面等必要場所支援;為臺灣青年創業提供啟動資金扶持;為臺灣青年創業提供融資扶持;支援民營企業、臺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用人單位吸納臺胞就業;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臺灣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建設;為臺胞來嵐就業創業生活提供住房保障;滿足臺胞就學需求。

  “為將實驗區打造成為臺胞臺企登陸第一家園的‘橋頭堡’,今年,平潭實施‘兩岸同胞共同家園工程’,對實驗區成立以來國家、省直部門和實驗區出臺的惠臺政策進行全面梳理,推動‘兩個同等待遇’落細落實,通過走訪台胞臺企、了解他們的需求,本著‘缺什麼、補什麼’原則,對原有的惠臺政策進行補充完善,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平潭綜合實驗區臺工部部長薛理豪説。

  《辦法》進一步擴大扶持對象和使用範圍。以往,惠臺政策主要惠及臺灣青年,來嵐創業就業的臺胞中不乏有超過45周歲的臺胞,此次新出臺政策的部分條款突破臺青限制,擴大到所有臺胞。同時,《辦法》還進一步擴大原有的扶持區域範圍,不再局限于平潭臺灣創業園和對臺小額貿易交易市場,而將政策擴大至全區範圍。如,對個體工商戶,給予50平方米以內80%的租金補貼(年補貼額最高3萬元);對小微企業,給予200平方米以內80%的租金補貼(年補貼額最高6萬元);對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新招聘臺籍員工,按每人每年1.8萬元給予補助等。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還在執行省級獎勵政策的基礎上進行疊加,對經評審符合條件的企業、院校、醫院和社會組織,認定為平潭綜合實驗區臺灣青年就業創業基地,給予其運營機構一次性獎勵20萬元,若被認定為平潭綜合實驗區臺灣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在此基礎上還繼續支援其申報省級臺灣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示範基地以及國家級臺灣青年就業創業基地。

  據了解,此次推出的7條措施,是大部分臺企臺胞亟需的且最為關注的,與實驗區原有的相關惠臺政策相銜接,在臺胞來嵐就業創業生活方面,初步形成圍繞“支援臺胞來嵐就業創業”“支援臺灣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建設”“鼓勵臺灣青年來嵐實習實訓”“為臺胞創業就業生活提供保障與便利”等方面的政策體系,將吸引更多臺胞臺企來嵐追夢逐夢圓夢。

[責任編輯:全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