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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條在聊城】聊城市出臺“惠臺38條措施” 提升服務水準深化交流合作

2019-05-22 17:03: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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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網5月22日聊城訊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臺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惠臺“31條措施”和山東省臺辦、省發展改革委惠臺“56條措施”,進一步推動聊城與臺灣各領域交流合作,提升服務水準,優化臺胞在聊城工作生活環境,5月15日,聊城市臺辦、市發展改革委出臺《關於促進聊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聊城市惠臺措施分為三個部分,共38條

  在聊臺經貿合作交流方面:主要涵蓋鼓勵臺資企業發展重點産業、設立中心平臺、設立扶持資金、享受稅收優惠、開展技術入股、支援設立科研機構、參與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參與政府採購、用地優惠、簡化臺資註冊手續開闢“審批綠色通道”等方面,共計21條措施。

  在聊臺文教、醫療、人才合作交流方面:主要涵蓋交流活動補助、協助申報藝術類基金項目、支援臺胞創作影視作品、鼓勵臺灣藝術家和企業來聊交流、協助臺胞申報文化類獎項、聘請臺灣教師來聊就業、鼓勵臺灣院校來聊辦學、開展人才培訓等方面,共計6條措施。

  在臺灣同胞在聊學習創業就業和生活保障方面:主要涵蓋臺胞參選聊城榮譽市民、簡化居住證辦理使用、參加工會及各類社會組織、在聊就醫養老、臺灣學生在聊就業、臺灣大學生在聊就業實習、企業就業資金扶持、臺灣人才參與大陸人才計劃、參胞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等方面,共計11條措施。

  該措施除了落實上級惠臺措施、解決“最後一公里”問題外,還帶有鮮明聊城特色:

  1.讓臺灣同胞在聊城投資更加自由、寬鬆,在註冊手續上更加便捷,在市場準入領域推行“功能表式”一鏈辦理,提供“一件事情”全流程聯辦服務,為持居住證的臺胞在審批領域為臺資企業開通綠色通道,在申辦各類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方面,提供全程無償幫辦服務等。

  2.給予臺胞子女在聊就讀提供便利和照顧。以以往臺胞子女就學需要協調教育部門,這次草案中教育部門明確了臺胞子女就讀幼兒園、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3.給予來聊創業就業的畢業生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等,通過吸引臺灣大學畢業生來聊創業爭取能把他們留在山東、留在聊城就業創業,共同享受聊城發展的機遇。

  4.在聊臺胞保參評各類榮譽稱號、技術能手和參加技能竟賽等。

  5.聊城公共服務向臺胞盡可能開放,體現在醫療服務、民政救助、乘坐公交、公共文化等多個方面。

  6.符合條件的臺胞按程式受聘擔任仲裁員、陪審員、調解員等,主要體現涉臺案件辦理的公開、公正和公平。

  7.支援臺資企業來聊設立總部、金融機構、營運中心、採購中心、物流中心等。經省商務部門或金融監管部門審核認定為新設臺資企業區域總部或職能型總部的,在享受省財政一次性獎勵500萬元的基礎上,市財政予以100萬元獎勵。(台灣網、聊城市臺辦聯合報道)

  附件:《關於促進聊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全文

[責任編輯:王莉婷]